1.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政策解读。
政策内容: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文旅发电〔2020〕33号)及省文化和旅游厅有关通知精神,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接受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
支持范围:济宁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所需申领材料:①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②存款协议书和存款证实书(银行存单)。
具体办理流程:为方便旅行社企业就近办理,将本事项办理下沉至县级,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旅行社企业申报材料受理审核,由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交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后,下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责任部门: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市场管理科
责 任 人:王 波
联系电话:2173678
2.推荐剧院列入省市县三级联合购买文化惠民演出试点单位。
政策内容: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20〕7号精神,整合省、市、县三级资金,组建山东剧场院线,搭建“齐鲁艺票通”,购买文化惠民演出。
支持范围:凡市内行政区域内能够承接大中型舞台文艺表演活动、设备设施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电力消防安全要求的有经营性演出许可证的国有专业剧场、剧院均可申报。申报场馆不含文化演艺单位内部排练厅、会议厅等非职业演出场所。
所需申请材料: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需进行现场勘察。
具体办理流程:由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至山东演艺集团,由山东演艺集团对剧院进行现场勘察并进行数据采集。
责任部门: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文化艺术科
责 任 人:张国林
联系电话:2348543
3.第五届济宁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
政策内容: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第五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文旅发〔2021〕10号),举办第五届济宁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季活动,通过政府引导资金,发放文化旅游惠民消费券,引导和扩大文化旅游消费。
支持范围:全市范围内凡属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文化体验等领域的文化旅游企业均可申报参加。
所需申请材料:1.《济宁市文化惠民消费季合作协议书》《济宁市文化惠民服务平台供应商合作协议》纸质版一式1份;2.企业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
具体办理流程:文旅企业登录“济宁文化惠民消费服务平台”(www.sdlfcm.cn)进行网上申报,按照流程填写详细信息、下载合同自行打印填写。2.市平台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店铺,企业按照流程完善信息、上传产品,同时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或快递至市消费季组委会办公室,资料审核通过即可参与消费季活动。
普通市民关注“济宁文旅”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之后,可领取惠民消费券,在服务平台上购买喜欢的文化旅游产品。消费券使用时,券额不超过单笔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其中产品消费补贴20%。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产品不可拆分为两笔及以上消费。消费季期间领用消费券设置上限额度,每人最高领取500元。
责任部门: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科室:产业发展科
责 任 人:王申臣
联系电话:2172530
(市文化和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