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市级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奖励。根据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情况,市级财政分层次给予奖励。
(1)对实现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一次性给予企业1000万元奖励;对实现境外主板上市,并将首发募集资金80%以上调回我市的,一次性给予企业600万元奖励;对我市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吸收合并等资产重组形式实现上市并将注册地点及税收户管地迁入我市的,或域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点及税收户管地迁入我市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00万元奖励。
(2)对实现“新三板”挂牌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00万元奖励。对“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并进入精选层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00万元奖励。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实现省内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的,按照挂牌层次一次性给予企业最高30万元奖励。
(3)对已享受政策的挂牌企业转入更高层次市场的,一次性补足奖励资金差额。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以下情形的企业: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直接上市,新三板挂牌企业进入精选层后转板上市;境外主板上市;企业实现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地迁入我市;域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及税收户管地迁入我市满2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省内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可转债、永续债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新三板挂牌企业通过公开发行、定向增发、优先股、可转债等方式实现直接融资;省内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企业通过私募股权实现直接融资。
企业所需申领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由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制发申报通知,组织县(市、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向所在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并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申领材料。
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责任科室:资本市场科
责 任 人:贺纪书
联系电话:2076617
2.市级保荐团队奖励。对帮助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和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保荐团队,市财政分别给予保荐团队100万元、50万元奖励,其中,对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项目团队的奖励按照7:1.5:1.5比例进行分配。
政策支持范围:沪深交易所上市、“新三板”精选层挂牌的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聘请的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项目保荐团队。
企业所需申领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制发申报通知,组织县(市、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申领材料。
责任部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责任科室:资本市场科
责 任 人:贺纪书
联系电话:2076617
3.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对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如果企业提出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
政策支持范围: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企业所需申领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企业向贷款所在行申请,根据银行机构要求,提供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资料。
责任部门:人民银行济宁市中心支行
责任科室:人民银行货币信贷管理科
责 任 人:张勇
联系电话:2070722
二、济宁银保监分局
1.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延长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实施期限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1〕81号)
政策核心内容:对于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确定,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对于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政策支持范围:2021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企业所需申领材料及具体办理流程:按政策规定要求由企业和银行自主协商确定,企业向贷款所在行申请,根据银行机构要求,提供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材料。
责任单位:济宁银保监分局
责任科室:普惠金融科
责 任 人:张志刚
联系电话:265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