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济环督整字 [ 2019] 29号),为切实抓好《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整改验收,认为反馈问题(序号2)“个别谈话中一些领导同志反映,多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嘴上喊着转型升级,实际上仍然偏重GDP,在发展方式和产业选择上仍然“路径依赖”,在上项目、搞建设时习惯“先上车,后补票”,往往要求环保“让让道”,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已得到了解决。现就该问题销号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19年9月 4日——9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537-2967628。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