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31日至7月1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发展改革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27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市委巡察是对市发改委工作的全面“政治体检”,巡察整改是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更是提升发展改革工作质效的关键契机。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委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工作有关精神和巡察反馈意见,引导全体党组成员及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研究整改措施,调度整改成效,强调要以“对党忠诚、对事业负责”的政治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摒弃“应付”心态、问题反弹和虚假整改,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全委上下形成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的思想共识,为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统筹调度,健全组织领导。为确保整改工作高位推进、系统发力,委党组书记亲自挂帅、靠前指挥,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构建了“党组统一领导、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体系。委党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调度整改进度,召开全委巡察整改推进会,每月定期通报整改落实情况。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改日常协调、材料汇总、跟踪督办等工作,构建起闭环式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研究制定《中共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梳理分析,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在责任分解过程中,委党组书记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原则,亲自审定责任分工,各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带头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各责任科室对照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制定具体整改台账,确保整改任务可量化、可检查、可评估。
(四)坚持从严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建立常态化督促检查机制,每月调度、每月通报。各责任科室每月底前报送整改进展,机关党委汇总形成《十四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印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予以销号管理,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督促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同时,邀请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参与整改监督,形成党组主导、纪检监督、科室联动的监督合力,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整改成果经得起检验。
(五)注重标本兼治,强化成果运用。委党组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结合,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党组书记牵头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规范化,各责任科室在整改过程中举一反三、深挖根源,针对巡察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形成“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良性循环。同时,将巡察整改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以整改为契机加强党性教育、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巡察整改从“集中整改”向“常态长效”转变,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不断塑造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切实提高我市产业发展“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上存在短板弱项方面问题
1.关于政治建设有欠缺,政治理论学习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5年7月至2026年4月共召开24次党组会,有17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委党组每年制定年度学习方案,2025年,市发改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12次学习。2026年至今,已进行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市发改委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准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等内容。(3)加强理论学习指导。每月制定《机关党建工作指导计划》,明确“第一议题”主要学习内容,及时跟进指导各支部“三会一课”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改革、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
2.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明确委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为直接责任人,确保抓严抓实。(2)强化意识形态教育管理,将意识形态培训列入《2025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3)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审核制度,细化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
3.关于保密工作存在管理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委党组会专题研究保密工作,集中观看保密教育专题宣传片,听取2025年保密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明年重点工作。(2)坚持宣传发力,提升防范能力。组织委机关各科室、委属事业单位业务骨干参与保密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与风险防范能力。重要场所非涉密办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全覆盖,统一粘贴“严禁处理涉密信息”警示标签。(3)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精准学习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对照国家、省关于发展改革工作保密的要求,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确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4.关于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成效欠佳问题的整改情况:(1)进一步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出台《济宁市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2+1”工作推进机制,季度“红黄蓝”督导推进,同时统筹委内新进人员,为承担黄河战略具体职责的科室增加配备工作人员。(2)扎实推进省市黄河流域重点项目管理实施。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黄河重点项目评估和筛选,严把项目入口关,优先推荐前期手续完备的项目申报省黄河流域重点项目,同时健全项目常态化调度监测机制,对黄河流域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按季调度”,精准掌握项目形象进度与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节点有序推进实施,尽最大程度减少项目调整风险。
5.关于对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1)出台行动方案。全面落实《山东省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度对接京津冀和长三角行动方案(2025-2027年)》,制定出台《济宁市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度对接京津冀和长三角行动方案(2025—2027年)》。(2)制定任务分工落实台账。围绕《济宁市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深度对接京津冀和长三角行动方案(2025—2027年)》,结合部门职能,逐项任务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形成任务分工落实台账。(3)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我市与上海市杨浦区加强战略合作,签订《上海市杨浦区 山东省济宁市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形成《山东省济宁市深化与上海市杨浦区战略协同发展行动方案》和济宁市-杨浦区沟通联络通讯录,建立起对外长效联络、对内统筹联动的工作机制。
6.关于提升服务业现代化水平不快,产业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工作机制。依托济宁市“1+6+14”服务业指挥部工作体系,建立跨部门会商机制,定期召开服务业运行调度会,实行“周调度、月分析、季研判”工作机制,共享监测数据、互通问题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精准捕捉指标异常波动、行业发展瓶颈等苗头性问题,形成监测分析报告,为决策部署提供数据支撑。(2)加大企业储备,做好重点项目配套。围绕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等项目,目前已新注册博睿供应链、岩辰人力资源、鸿忆再生资源等服务业企业6家,另有4家企业在谈,进一步对接做好宁德时代新能源电池项目配套服务,力争更多服务增量留在济宁。(3)企业培育成效显著。完善企业、项目培育库,重点行业、县市区摸底纳统培育企业库,其中,永宏冷链运输等拟纳统企业纳入滚动培育,拟于2026年纳统入库;完善建立230个国家、省级、市级服务业重点项目库。(4)服务业新增量支撑显著。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支撑有力,商贸服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十大行业全部实现正增长。规上服务业行业增长面较好,2026年1-2月规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速10.5%、全省第5,其中,居民服务、科技服务等行业呈现持续向好发展态势,营收增速分别为22.6%、14%。2026年以来,全市新增纳统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02家。(5)产业结构持续优化。2025年济宁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全省第5,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9.7%,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53.2%,较去年提升1.1个百分点。其中,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6.9%,近服务业的半壁江山,内部结构持续优化。以租赁商务、软件信息服务、科技服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迅速,贡献提升至17.6%。
7.关于企业规模总体偏小问题的整改情况:(1)两业融合发展持续深入。我市成功获批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45个项目先后获得各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支持数量和金额均居全省首位;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通过政策宣讲、上门服务、媒体推介等多种形式,扩大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引导企业主动参与培育申报,3家企业入选省级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全市累计入选8家,全市“两业融合”试点企业累计达到11家,数量居全省前列,市场主体规模和竞争力稳步提升。(2)突出企业调研分析,激发地方资源优势。积极走访任城、邹城、高新区、微山、金乡等重点县市区,对宁德时代、山推机械、金宇商贸和金乡蒜商企业等,逐个解剖麻雀,深入了解企业经营模式。指导金乡县加快分散冷库产权整合,将金乡冷库资源纳入平台管理,提升金乡大蒜企业集成化发展,推动实现“大蒜储存+冷链配送”一体化发展。(3)抢抓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机遇,重点发展港航经济,全力打造北方内河航运中心,2025年,济宁港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9.6%,成为我国北方首个亿吨级内河港口,跻身全国亿吨大港行列。
8.关于“两业融合”匹配度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打造“三位一体”政策矩阵。实行“一个行业,一本方案、一套政策”,完善“1+10+14”政策体系,突出全方位政策保障。全面落实80项国家、省服务业及细分领域政策,集成《服务业惠企政策解读汇编》,畅通“惠企通”服务平台,汇聚“上下贯通、靶向发力”的政策合力。(2)积极争取扶持政策,支持平台企业发展壮大。2025年以来,全市共有16个平台项目获得各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同步建立平台型企业项目储备库,常态化开展摸排筛选、分类培育和滚动更新,形成“培育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的良性梯队;持续强化政策宣传与精准推送,通过专题宣讲、入企走访、线上解读等方式,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引导更多企业主动谋划平台类项目、积极对接上级扶持政策,不断提升两业融合平台载体数量与质量。(3)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推动济宁京杭大数据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纳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名单。谋划储备梁山专用车产业大脑项目、基于BIM+AI 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智能建造平台及场景化应用项目等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积极争取政策资源,助力我市新兴服务业发展。
9.关于推动资源型城市转型进度较慢问题的整改情况:(1)制造业支撑有力,近六成行业生产加快。2025年全市规上制造业持增长10.4%,较2024年提高4.1个百分点,拉动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0个百分点,拉动力度较2024年提升2.3个百分点,增长贡献率达到75.5%,规模占比59%。新兴动能不断积聚,转型升级加速推进。制造业高端化持续推进,工业机器人、锂离子电池等高端装备类产品产量快速增长,全年分别增长98.6%、678.3%,带动装备制造业同比增长17.8%;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8.9%,其中电子元件、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等高技术类产品产量分别增长11.8%、52.6%。(2)集群培育持续发力。累计获评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2个,其中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集群获省级激励表扬,9个项目纳入2025年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全省第四),筛选优质集群储备培育。
10.关于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1)抓好投资运行监测。坚持月初跟踪调度、月中复盘分析、月末预测指导,每月提请召开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会议,跟踪研判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应对措施,牵头多部门群策群力联合攻坚,全力稳住投资增速。2025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3%、全省第5,较上年提高8个位次,高于全省平均8.9个百分点。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筛选58个,优质项目通过在线平台向民间资本进行推介,争取12个投资规模大、建设条件成熟、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民间投资项目纳入全国重点民间投资项目库。(2)攻坚项目纳统入库。每月拉网式摸排新开工项目纳统情况,动态管理“待纳统项目清单”,对照纳统标准建立台账,精准找差补缺,靠上指导服务,确保新开工项目及早纳统,不断充实在库项目余量,为全市投资总量攀升提供新的增长点。2025年,全市新纳统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加133个。(3)加大政策性资金谋划储备。加大对上沟通衔接,提前掌握政策性资金支持投向领域,会同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指导各县市区持续谋划储备项目,常态化审核把关,对新增项目择优纳入储备,对问题项目及时调出储备,切实提高储备项目质量。
11.关于获批省重点项目单体规模偏小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研究引领,确保谋划精准。组织力量深入学习研究国家宏观政策、产业导向和省市发展战略,确保项目谋划与发展规划同频共振。谋划2026年重点项目1250个,平均单体规模较2025年增加2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149个项目纳入省级重点实施类项目盘子,项目数量比2025年增加10个,平均投资规模比2025年增加0.1亿元。(2)提前部署年中省重点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会同各县市区科学谋划项目储备,重点聚焦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示范带动效应显著的高质量项目,做实要素保障、加快手续办理,指导做好申报材料,争取济宁市更多优质项目纳入省级盘子。2025年,省级重点项目半年动态调整中,19个项目调出省级重点项目库,优选21个项目增补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项目数量净增加2个。创新工作方法,建立了一套“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项目谋划机制。一方面加强顶层战略引领,另一方面会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广泛征集项目线索。(3)强化服务保障。不断深化“领导包保、要素统筹、督导服务”等一揽子推进措施,全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2026年省级重点项目已全部落实“领导包保+工作专班”工作制度;加强用地、资金、用水、用能等要素支撑,与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部门紧密衔接、联动发力,制定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和手续办理清单,定期反馈到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要素保障和手续办理;组建督导服务组,每月深入项目一线,实地“看”、现场“听”、当面“问”,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卡点,推动项目快开工、快建设、快达产。
12.关于对调查研究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1)调研报告成效显著。2025年度完成19篇重点调研报告,其中项目管理、低空经济等领域纳入领导决策,与县市区联合推荐6篇报告申报省发改委优秀研究成果,其中4篇获得二、三等奖。(2)完善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对省重点调度的14项主要经济指标,逐个打开分析、提前预警,形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汇报40余篇,筹备市级各类经济运行会议30余次,2025年,我市11项省重点监测指标增幅进入全省前6,GDP增长5.8%、全省第4、高于全省0.3个百分点,固投增长0.3%、全省第5、较年初提升7个位次。
13.关于落实评估督导职能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1)提升评估督导工作重视程度。建立评估+督导联动机制,实现谋划、实施、评估、整改全链条闭环管理,切实杜绝“重督导、轻评估”倾向。研究印发了《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工作暂行办法》,健全完善评估督导工作机制,明确了评估督导范围和要点,规范了评估督导工作流程,提出了评估督导保障措施,切实形成评估督导工作合力。(2)增强评估督导工作针对性。聚焦重大政策、规划、工程、项目等“四个重大”,根据市发改委工作实际,完善形成市发改委《2025年度“四个重大”评估督导重点事项清单》,明确了计划开展的评估督导重点事项,增强评估督导工作针对性。围绕中央预算内投资、“两重”项目等重大工程项目和“两新”政策等开展评估督导,健全投资效益评估机制,加强项目投资效益、实物工作量分析研判,形成高质量评估督导报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3)开展多项专项评估。对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规划开展专项评估,形成《济宁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2—2035年)后评估报告》《济宁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估报告》,全面总结政策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特别对项目资金监管、下属企业监督有缺失方面问题
14.关于落实规定动作有漏项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制度建设。制定《2025年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暨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工作要点》《2025年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组织召开市发展改革委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一步压紧压实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倡树“清廉发改”廉洁品牌。(2)加强和改进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2025年以来已进行5次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更新。委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在职、离退休工作人员,全部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备案管理,确保应备尽备、变更及时。严格出入境证件申办。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已完成5人次申办出入境证件手续。加强出国(境)审批。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已完成16人次出国(境)审批手续。根据省、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印发《济宁市发展改革委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市发展改革委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
15.关于开展警示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强化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收集14个全省发改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警示录》,发放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支部。开展“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通报市发展改革委违纪违法案例,达到“处分一人,警示一域”的效果。重视发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教育作用,对系统内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党内通报,深刻开展反思剖析,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为鉴,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2)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巡察整改以来,传达全省、全市警示教育会精神,集中收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反面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赴白衣尚书纪念馆开展“家风家教润初心 发改青年话清廉”主题党日活动,勉励广大青年干部学习白衣尚书郑钧“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一生守善”的优秀品格。组织关键岗位党员干部赴兖州区人民法院参加对违纪违规人员庭审的旁听,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底线,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开展“回望烽火八十年 砥砺奋进新征程”红色观影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南京照相馆》。组织党员干部赴微山县参观微山湖铁道游击队纪念园接受红色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主题党日活动。(3)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监督。组织市管干部、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填写《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监督。(4)修改完善整改方案。针对“持续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等建议,修改完善《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反馈纪律检查建议的整改方案》,制定4条有效措施,督促督导落实。
16.关于监管制度存在缺陷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监管机制。研究印发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试行机制》,制定了清晰的监管权力与责任清单,明确项目立项、资金拨付、使用核查等全流程操作规范,细化各岗位责任边界,同时制定分级惩戒措施,对违规行为明确处理标准与执行路径,确保制度可落地、可追溯。(2)加强实地督导。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市中央资金支付率低或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实地督查,督促县市区和项目单位加快问题整改。(3)开展日常监测。依托国家重大项目库,形成全市中央投资项目监测情况通报,发送至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同步抄送市财政局。(4)形成年度报告。形成2025年度中央投资项目监测报告,发送至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同步抄送市财政局。
17.关于过程管控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实行“月通报、定期核查、年评估”机制。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全市中央资金支付率低或问题突出的县市区实地督查,督促县市区和项目单位加快问题整改。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项目开展重点专项实地督导。(2)建立问题项目台账,逐一形成整改方案。组织县市区和项目单位逐个问题项目填写整改情况反馈表,明确日常监管责任单位,剖析问题项目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推动问题项目加快整改。截至目前,反馈的2020-2024年度58个问题项目中,56个项目已整改完成,2个项目正有序推进。
18.关于对重大工程项目缺少后评价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试行机制》,明确重大项目后评价内容和办法,形成重大项目后评价模板。(2)强化全周期监管。严格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综合监管试行机制》相关要求,督导各项目科室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对项目的运营阶段的跟踪服务,及时解决企业关注问题。(3)明确省工作要求。转发《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重大工程和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并将国家管理办法、大纲同步转发县市区发改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后评价机制。参加省后评价管理办法培训会,进一步熟悉工作流程。(4)谋划下步工作。目前,我省后评价管理办法正在起草中,下步,在省统一安排指导下,严格按照省规定的组织管理、工作程序、评价内容等规定要求,科学制定工作计划、评价方案,适时组织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重点将2020年以来已完工的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后评价范围,系统评估项目实施效果、效益发挥情况,形成“审批-建设-运营”全链条闭环监管。
19.关于人事管理存在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建立完善了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委属各企业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人事管理和薪酬管理制度,对留守人员人事管理、考核考勤、工资福利发放进行了规范,建立了正常的薪资调整制度,使企业日常管理和薪资发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加强委属企业的日常监管。委属企业重大人事变动和薪酬调整统一报委党组研究后确定。对委属企业定人定岗定责,企业工资实行总额控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并向人事科和粮食产业科进行报告,经委党组研究确定同意后方可实行。企业法人需要变更的,提前3个月向人事科和粮食产业科进行报备。企业其他选人用人、增减人员由企业自主决策,提前1个月向人事科和粮食产业科进行报告,经委党组研究确定同意后方可实行。目前,李某某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对其进行免职等后续处理。(3)加强警示教育。修订完善《2025年谈心谈话制度》,提升下属企业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将“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纳入《党建工作指导计划》,并每月向下属企业发放。
20.关于部分下属企业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1)提高思想认识。召集委属企业负责人开展整改推进会议,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严重性,并督促各项整改进度。(2)完善制度管理。指导7家委属企业建立财务制度,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流转流程,加强责任意识。目前,所有企业均已形成财务工作制度汇编,并严格执行。企业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21.关于资产管理存在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1)对委属企业开展审计。7家委属企业已协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务、资产审计工作,已完成与第三方机构沟通测算审计内容,第三方机构正在对7家企业开展审计工作。(2)加强制度管理。完善下属企业资产及财务管理制度,对外出租全面实行公开招募,规范租赁行为,落实常态化监管,健全租金收取跟踪机制。严格固定资产处置流程,依规履行申报、审核审批、评估、处置、收入上缴、备案及账务、产权变更等程序,确保企业资产管理与对外租赁合法合规。
(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需加强方面问题
22.关于个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干部调整、机构编制调整等重要事项经委党组研究决定后报有关部门审批,2025年7月至2026年4月,共有8次党组会研究干部调整、机构编制等事项。
23.关于非班子成员参与分工和表决问题的整改情况:(1)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分工。非班子成员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参与分工。(2)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每次党组会均安排专人记录会议内容,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3)严格履行党组会议事决策程序。2025年7月至2026年4月召开24次党组会中,非班子成员均不参与党组会中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相关议题表决。(4)完善建章立制。及时建立职责明确、依法决策的运行机制,在广泛征求科室及委属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委党组及时修改完善《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
24.关于混岗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科学调整人员岗位。积极与组织部进行沟通,对于不适宜担任科长或者工作职务和岗位不匹配的人员进行调整,选拔正、副科级领导干部,进一步配齐科室领导职数。(2)全面理顺职务与职责关系。科长或副科长混岗问题已全部解决。目前,相关科室领导均已按照任命的职务明确到岗开展科室工作。
25.关于对委属事业干部考核导向不鲜明问题的整改情况:(1)健全完善委属事业单位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明确以实绩论英雄的考核导向。(2)规范考核流程。由委人事科牵头,认真做好委属事业单位干部考核评价工作,通过个人履职尽责工作总结,进行考核述职。(3)党组研究考核等次。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工作实绩,最后由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每位同志的考核等次。
26.关于机关党建存在疏漏问题的整改情况:(1)制定换届选举方案。委党组召开党组会,研究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案、各支部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名单,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程序开展换届选举。(2)规范换届选举程序。指导有关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重新组织换届选举,按程序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机关党委列席大会。
27.关于企业党建管理缺失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巡察工作以来,机关党委已向委属企业支部下发11期《党建工作指导计划》,督促指导企业支部规范“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2)加强人员培训。召开党务干部培训会,组织企业支部支部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等支部委员开展党规党纪、党务工作应知应会知识、灯塔系统操作学习,促进企业支部党务干部与机关党务干部的党建业务交流。组织企业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到济宁党支部组织生活示范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重温入党誓词。(3)加强企业党支部组织建设。委党组召开党组会,综合考虑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时间、综合表现,确定入党发展对象人选。
(四)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方面问题
28.关于个别重要监管制度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1)制定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会同工信、财政等11部门,制定印发《关于严格贯彻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从“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手续”“落实招标制度”“确定招标组织形式”“强化内部管理控制”等15个环节,逐项明确具体工作要求、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2)全面加强监督监管。召开全市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治理推进会议,督促指导住建、交通、城乡水务局等行业监管部门,分领域制定印发行政监督责任清单。截至目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城乡水务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均已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夯实部门行政监督责任,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29.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推进“互联网+监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平台,开通监管账号,并加载公共资源交易实时信息、异常交易数据统计等功能模块,实现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2)严格执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召开全市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动员部署会,督促指导8个薄弱县市区制定印发执行方案。各县市区均已印发严格执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住建、交通、城乡水务、国资等市直有关部门已在网站进行公示,并组织召开培训会议,持续督促指导目录内依法必招项目全部进场交易。
30.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专项整治重点不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1)开展全面摸排。组织14个县市区、15个市直有关部门,依托招标项目电子交易档案、审批核准材料、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等,详细梳理2012年以来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必招项目、400万元以上国企采购项目等。组织市县两级开展全面自查抽查,多措并举把问题查深查透,并依法、依纪、依规作出有效处置。(2)健全完善协同监管体系。制定印发行刑衔接、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机制,同时,积极推进2025年度全省“揭榜挂帅”事项,创新构建“招标文件智能化监测预警”机制,首创“AI深度筛查+会诊复核”双轨智审模式,为招标人防范潜在交易风险提供切实支撑,已通过评审验收,并获得省专家组高度认可。
(五)关于持之以恒抓整改韧劲不足,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
31.关于涉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1)完善建章立制。指导委属7家企业,健全完善了企业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涵盖企业党建、资产、财务、请示报告等企业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并责令企业严格遵照执行,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得到有效遏制,企业遵纪守法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2)有效处置信访事项。有效处置信访事项6件,均第一时间与信访人面对面沟通协商稳控,信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3)对委属企业开展审计。7家企业清产核资审计,第三方出具了审计报告,摸清了企业相关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引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健全党组统一领导、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定期召开整改推进会,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整改不脱节、不断档、不落空。
(二)聚焦问题根源,深化标本兼治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座谈访谈等方式,排查反弹风险,巩固整改成效;对仍在推进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系统梳理完善党建工作、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推动整改从“治病表”向“治病根”深化,进而向“治未病”转型。
(三)推动融合赋能,提升整改实践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履行发展改革核心职能相结合,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民生福祉改善的强大动力。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以党建引领业务提质增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破解发展瓶颈、防范化解风险等重点工作,把整改成效体现到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
(四)健全监督机制,强化整改刚性约束。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发挥作用,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2968082;电子邮箱jnfgjgd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