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收费管理,维护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更好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明确全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10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市发展改革委。
联系电话:2966197
邮 箱:jnsfgwjgk@ji.shandong.cn
附件:关于明确全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