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9号要求,加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持续保持整治虚拟货币“挖矿”高压态势,我市特开通整治监督及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敬请社会各界群众监督举报。
一、举报受理范围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范围如下:
(1)伪装成数据中心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2)为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企业提供场地租赁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
(3)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电力供应,从事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企业;
(4)以其他多种隐藏形式进行“挖矿”的企业、网吧等。
二、举报方式
市级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2967572
任城区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5661066
兖州区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3429216
曲阜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4498776
泗水县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4221349
邹城市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5213531
微山县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8221229
金乡县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8726136
鱼台县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6211933
嘉祥县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6987803
汶上县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7289568
梁山县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7321979
高新区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6628839
太白湖新区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6567261
经开区举报及监督电话:0537-6980886
三、举报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