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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专题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0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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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创新政策供给、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政策谋划落实工作要求,9月1日,省政府印发了《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四批)》(以下简称《第四批政策清单》)。现就政策研究制定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关于《第四批政策清单》总体情况

(一)出台背景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聚焦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先后制定出台了三批政策清单,共涉及扩大内需、降本减负、加快产业转型、稳定外资外贸等13个方面120项政策,在原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三批政策清单全年可为市场主体新增减税降费规模260亿元以上。各项政策扎实落地,达到了稳定经济运行、增强市场信心的预期目的。一是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上半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8%、高于全国0.1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速6.1%、高于全国0.8个百分点;1-7月份,工业、投资、消费、进出口同比分别增长14.3%、10.9%、22.3%和40.1%,两年平均分别增长7.2%、6.3%、6.2%和17.4%,分别高于全国0.5个、2个、1.9个和6.8个百分点。二是市场活力迸发、环境趋优。各类政策直达基层、直通企业,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达到90%以上,二季度全省宏观经济热度指数为47.3%,环比一季度提高5.1个百分点。三是企业信心增强、预期向好。7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连续7个月处于扩张区间。1-7月份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132万户,同比增长7.8%;其中新登记企业46.8万户,占市场主体的比重达到35.5%。

在抓好已出台政策清单督导落实和效果评估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建立“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动态谋划、接续落实机制,进一步补短板增后劲,巩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聚焦全省经济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针对性研究制定了《第四批政策清单》。

(二)起草过程及把握原则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聚焦经济运行薄弱环节靶向施策的决策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结合上半年全省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及赴外省调研、市县基层调研、企业座谈会等掌握的情况,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聚焦应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支持新能源发展、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培育壮大新经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优化政务服务,研究提出针对性支持政策,反复讨论、深化完善,起草形成《第四批政策清单》。起草过程中,多次征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及重点企业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分别于8月23日、9月1日经省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第273次会议审议通过,9月1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政策研究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三方面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认真研究剖析经济运行中的薄弱环节,扭住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细分行业领域找短板查弱项,紧扣基层和企业反映的堵点难点,逐条逐项分析研究,针对性制定政策举措,确保好政策用到刀刃上、打到关键处。二是坚持系统集成、分类施策。立足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重大政策协调会商机制,围绕降本增效、扩大内需、产业升级、居民增收、优化服务等重点领域,分类预研、动态储备、压茬推出,形成紧密衔接、系统协调的政策“组合拳”,保持对经济平稳健康增长的支持力度。三是坚持预研预判、相机施策。深化完善经济运行重要指标日报、周报、月报实时监测报告制度,着眼主要指标波动变化,跟踪研判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找准症结根源,拿出对路管用、立竿见影的政策“干货”,实打实地解决矛盾问题。

(三)主要内容

第四批政策清单共包括八个方面、60条政策。其中,积极应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方面,共7条,通过支持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停征堤防养护费、深化减税降费、畅通物流运输、破解航运运力紧张、降低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信贷和社保成本等,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对冲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方面,共7条,重点围绕加快城市更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补齐县城建设短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激励整县制雨污分流管网清零改造、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等,配套完善资金补助、信贷融资、用地供应等支持政策,形成对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的集成拉动效应。着力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共5条,重点支持海洋牧场建设、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涉海科技研发等,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大力支持新能源发展方面,共5条,聚焦海上风电基地建设、核能供暖、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氢能产业发展等,制定激励性政策,创新促进新能源发展的体制机制。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方面,共5条,重点围绕节能环保试点示范、生态工业园建设、环保企业研发平台升级、发展绿色金融等,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培育壮大新经济方面,共13条,进一步完善支持数字经济园区发展、5G基站建设和场景应用、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攻关及创新载体培育、企业专利保险、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快递进村、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等配套扶持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经济新业态提速发展。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方面,共11条,通过扶持社会就业、强化创业担保服务、调整优化土地收益分配、落实种粮补贴、开展种植收入保险、加大困难家庭扶助力度等,提高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多措并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创优政务服务方面,共7条,通过大力推行“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构建极简政务生态。

经测算,此次新出台的政策共涉及省级及以上财政支出98亿元、专项债券资金700亿元。除已明确政策执行起始时间的条款,以及由国家统一部署的政策外,其余政策均自9月1日起实施。

(四)组织实施

围绕政策落地全链条,建立一整套督导落实闭环机制,确保“黄金政策发挥黄金效应”。一是宣传解读下足“深”功夫。由各项政策牵头单位会同相关责任单位,同步出台具体实施细则,逐项政策明确实施范围、操作办法、申报条件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政策易操作、好落地。坚持政策集中宣传发布与配套系列专题解读相结合,由政策制定相关责任部门,逐条深入系统地阐释政策制定背景和实施细则,线上线下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全面提升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二是跟踪服务下足“实”功夫。聚焦四批政策清单,组织省“四进”攻坚152个工作组,进企入户、送政策上门,下沉到一线精准对接服务,实现全省县市区全覆盖,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研究政策、用好政策,有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三是督导评估下足“细”功夫。全力抓好四批政策清单督导落实,对照清单台账,逐条逐项评估实施效果,通过骨干企业运行监测系统等广泛征询企业意见建议,针对性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并及时推广推介政策落实中的典型做法。结合督导评估掌握情况,将各市、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政策集成落地、取得实效。

二、关于应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政策

今年以来,大宗商品价格居高不下,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上行沿产业链供应链持续传导,7月全省PPI同比上涨11.9%,其中初级加工产品价格上涨27.8%,分别高于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14.8个和20.1个百分点,产业链中下游行业企业生产成本上涨明显、盈利空间受挤。为对冲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在今年3月份出台的第二批政策清单中,专门研究制定了延长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执行期限、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停征港口建设费、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12条降本减负增效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在第四批政策清单中,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新情况新问题,聚焦税费、物流、信贷三个领域,又细化提出了7条务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降低税费负担。减轻税负是帮助企业应对成本上涨、渡过难关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为此,在财税增收压力较大的情况下,省委、省政府下决心拿出更大力度的扶持政策,自2021年9月1日起全省契税税率统一为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免征契税;2021年9月底前,全面停征水利部山东黄河河务局系统、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系统的堤防(闸桥)养护费和济宁市微山县韩庄闸、二级坝闸坝维护费;在2020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1年以上备付能力的统筹地区,对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二是进一步畅通物流运输。紧扣扩大铁路货运量、降低物流成本,对纳入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疏港铁路、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铁路专用线,优先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紧扣创新通关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实行“海港+陆港”直连一体化营销模式,实现企业在属地海关“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开展多式联运“一单制”试点,落实RCEP“6小时通关”政策。紧扣拓宽对外通道、增加国际运力,全面对接国际国内大型船公司,增加美西、欧洲、地中海等重点方向航线运力供给,协调船公司将其新购空箱在山东港口投放,提高空箱储备。三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加大力度帮助企业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纳入辖内金融机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明示贷款年化利率,降低企业实际贷款利率,延续实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政策至2021年12月31日。

下一步,将进一步深化完善好经济运行重要指标实时监测报告制度,紧盯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企业生产成本上升、产业链供应链不畅等新情况新变化,打开行业领域,深入研究分析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推动政策精准落地,提升企业获得感,切实帮助企业稳定经营、渡过难关。

三、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政策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发展为导向,积极作为、狠抓落实,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2020年底,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05%,比2015年提高6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年均提高1.2个百分点,城镇化呈现速度和质量“双升”的良好局面。

这次推出的7条政策,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突出短板弱项,加大突破力度,努力推动城镇化发展质量实现跃升。一是聚焦加快城市更新改造,统筹60亿元预算内投资、7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及相关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集中破解城建投资资金短缺问题。围绕加快推动雨污分流,创新建立整县制清零激励机制,对2021年至2023年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实现清零的县(市、区)进行奖补。二是聚焦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大力支持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12亿元预算内资金专项支持卫生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和托育、社会兜底服务等重大公共设施工程,有效满足“一老一小”、健康医疗等领域服务需求。围绕补齐县城公共配套设施短板弱项,对全省县城、县级市城区以及常住人口10万人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2015年以来“县改区”“市改区”形成的设区市辖区,符合条件的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市政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创新信贷支持力度,由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择优给予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支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执行优惠利率。三是聚焦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统筹安排4.3亿元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置及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等;加大对清洁取暖工程建设支持力度,统筹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20亿元,按户给予补助,2021年完成农村地区建设任务200万户以上。

同时,省委、省政府将陆续出台“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配套实施含金量高、操作性强的重大政策、重大平台、重大项目,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加快突破。

四、关于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政策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山东做好经略海洋大文章,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我们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把海洋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着力培育海洋优势产业,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1.46万亿元、占全省经济总量的五分之一,建成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54处、占全国的40%,海洋经济成为山东新动能、新产业增长最快的领域。

今年6月,省委、省政府召开海洋强省建设工作会议,组织编制了新一轮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结合方案实施,在第四批政策清单中,我们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海洋经济发展,针对性研究提出5项政策。总的考虑:一是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现代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海洋牧场示范创建试点、远洋渔业基地等产业项目发展,研究提出了明确支持政策,路径清晰、务实管用,为做大做强海洋经济提供了坚实支撑。二是扭住关键环节。全力支持海洋领域“卡脖子”技术攻关,深入实施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鼓励支持涉海企业和研发机构加快攻克现代渔业、海水淡化、深海开发等关键核心技术,再研发一批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并实现产业化,加快推动海洋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是力求务实管用。5项政策中多数是财税政策,含金量和操作性都非常高。既有国家政策的细化配套,如对经国家批准的远洋渔业基地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个最高3000万元补助;对国家批准建造的南极磷虾船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基础上再给予每艘30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也有结合我省实际的创新举措,如对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的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省市财政拿出真金白银大力支持海洋产业发展,让涉海企业能够直接感受到、享受到政策红利,将进一步激发全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劲动力。

下一步,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以更大力度推动海洋强省建设迈出新步伐,努力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

五、关于支持新能源发展政策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产业结构调整促能源结构优化,把大力发展新能源作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和突破口,先后研究制定山东省能源发展、新能源产业发展、氢能发展、海上风电等重大规划,按年度分解落实、压茬推进,近三年实施重大能源项目101个、完成投资783亿元,清洁能源和外电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由2017年的18%提高到32%,煤电占比由82%下降到68%。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超过4900万千瓦,近三年翻了一番;其中光伏、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272.5万千瓦和365.5万千瓦,均居全国首位;核电装机实现“零突破”,累计发电530亿千瓦时。大力开拓外电入鲁通道,建成投用上海庙至临沂、山东至河北环网,年接纳省外电量1159亿千瓦时、较2017年翻一番。

近期出台的省“十四五”能源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推动光伏、风电、核电等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此次政策清单,紧紧围绕加力提速发展新能源,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谋划推出撬动性强的政策举措。一是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破解新能源开发应用的堵点卡点,在海上风电、核能应用、氢能开发等重大领域,拿出突破性的硬招,靶向解决新能源开发规模偏小、占比偏低问题。二是突出机制创新。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有效破除制度瓶颈,为新能源发展注入澎湃动力。围绕核能开发应用,强化政府性推动作用,整合胶东半岛地区热力市场资源,在具备条件的地区优先采用核能供暖,2021年年底前青岛、烟台、威海3市将核能供暖纳入城市供暖规划,3市参照不高于“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暖补贴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核能供暖支持政策。围绕光储一体化发展,支持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对试点县规模化开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实行整体打包备案,对项目接网工程开辟“绿色通道”;同时,注重引入市场化机制,优先在试点县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推动光伏发电就地就近消纳。三是突出前瞻布局。围绕海上风电、氢能发展等新能源前沿领域,制定含金量高的扶持政策,推动各项工作加快突破。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上,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资源配置、统一开发建设的总体思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执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全力支持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将有力带动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风电片区建设,到“十四五”,末,带动开发建设海上风电1000万千瓦,并网装机500万千瓦左右,推动我省迈入全国海上风电发展第一方阵。在氢能发展上,紧紧围绕建设国家氢能产业示范基地,瞄准制氢、加氢、用氢等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将工业副产氢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购置新增氢纯化设备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纳入重大技术改造财政激励政策范围,省财政按银行最新一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5%,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同时支持利用符合条件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等站点网络改扩建成具有加氢功能的能源合建站,在符合已有管理规范和安全条件前提下,对不新增用地的,无需另行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手续。

以上这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以及市场化消纳等政策,创新性强,突破性大,将对我省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下步将加大力度推进政策落地,让新能源领域相关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六、关于扶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政策

加大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举措。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十三五”以来,出台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年均增长10%以上,总产值近1万亿元,培育形成节能环保装备、资源循环利用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向“十四五”,省委、省政府坚持把节能环保产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去年底出台的支持发展环保产业若干措施中,从壮大环保制造业、发展环境服务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业等10各方面提出27条政策措施;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中,把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作为重点任务,加大力度推动传统产业节能低碳和智能化、清洁化改造,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保管家等新模式,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和示范园区,打造济南、青岛、淄博等节能环保产业优势集群。

为进一步凝聚形成政策合力,加大节能环保产业扶持力度、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第四批政策清单优化支持领域和方向,分类研究提出了5条具体政策。一是围绕强化信贷融资支持,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建立省级绿色金融项目库,从生态环保产业集群、环保龙头骨干企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秸秆等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优选项目纳入绿色金融项目库,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提高融资对接效率,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同时,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对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的省内企业,将其碳排放权纳入抵质押融资担保品范围,支持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丰富企业融资工具,推动企业减排和融资。二是围绕扶持企业研发创新,由省科技厅牵头,对获批省级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的环保企业,以项目竞争方式给予重点支持,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三是围绕支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年底前制定出台深入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作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对新获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每个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四是围绕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环保管家、“环境医院”试点,选树20个清洁生产先进单位,组织实施秸秆、芦苇、水草等农林废弃物,以及黄金尾渣、锌灰、铝灰、废盐、油泥等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示范,对试点示范单位(项目),每个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进一步引导激励市场主体在重要领域先行先试、创出经验。

下步将加大力度推动省“十四五”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环保产业的若干措施落地落实,聚焦产业发展全链条,集中要素资源,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为加快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七、关于培育壮大新经济政策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精准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深入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速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跑出加速度,2020年增加值占比达到30.2%、三年提高8.5个百分点,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成为带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增长的重要动力。今年上半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达到46%,比2017年提升11个百分点;全省新开通5G基站10801个、累计达到6.2万个。

在这次政策清单中,聚焦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和新业态、加快促进电商平台和物流业发展三个方面,集成推出了13条政策,聚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和新经济新业态加快突破,为制造业强省和数字强省建设提供坚实支撑。一是聚焦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围绕数字经济园区化发展,对省内数字经济园区开展综合评价,筛选优势突出的省级数字产业园区安排不少于3000万资金,对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分别给予支持。围绕智慧城市建设,开展千兆城市建设行动,年底前实现全省千兆宽带用户达到80万户,千兆接入能力覆盖县级以上城市所有住宅小区,1个以上城市达到千兆城市标准;实施智慧社区(村居)建设突破行动,安排135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全省300个左右智慧社区(村居)建设。围绕5G推广应用,对新建主要覆盖产业园区、服务大中型企业开展创新应用且日均流量超过30GB的5G基站,按照基站对应用的推动作用给予每个最高5000元补贴;对5G套餐优惠和普及力度大,年度新增用户数量超过500万户的基础电信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二是聚焦高新技术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持续强化政策激励。围绕“卡脖子”技术攻关,组织实施2021年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统筹安排60%左右的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培育新动能,聚焦高端芯片、集成电路、生物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加快突破。围绕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升级的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每个给予1000万元经费支持。围绕加大技术安全保护力度,开展专利保险扶持工作,对企业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专利保险,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60%给予补贴,对于高价值专利和企业投保目标国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保费补贴比例上浮10%,最高补贴50万元。围绕培育壮大新业态,强化要素保障,对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互联网+”、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为期5年的过渡期政策。三是聚焦电商平台建设和物流业发展,有效打通政策卡点。围绕电商平台发展,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行动,对列入培育行动的电商平台,择优选择10家给予扶持,每个给予20万元左右经费补助。围绕冷链物流发展,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对验收合格的新建设施按照不超过设施建设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建设冷藏保鲜设施1500个。围绕城乡物流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进村快递站点共享共用,对新建和升级的3家以上快递公司进驻共用、且能够持续稳定运营1年以上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进行奖补;对实际发生的快递进村业务服务,按照确定的补贴区间,细化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差异化后补贴政策。

八、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政策

增加居民收入是提升消费能力、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重要举措,是保障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根本路径。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持续深化收入分配改革,聚力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落实,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20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886元,年均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速度;其中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3726元和1875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5%,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2.2个百分点。

这次政策清单,围绕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瞄准重点群体分类施策、靶向发力,针对性谋划制定了11条政策措施。一是紧扣促进农民增收,以提高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为重点,明确设施农业经营者与土地所有权人签订用地协议和土地流转经营合同,由乡镇政府审查备案即可使用土地;对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土地中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按规定发展相关产业,产生收益向村集体成员倾斜;向全省实际种粮农民分类发放一次性补贴资金,在56个产粮大县实施小麦、水稻、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有效保障和促进农民增加收入。二是紧扣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支持企业扩大见习岗位规模,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各市在有效防控风险前提下,可按照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创业担保服务,每年扶持不低于2万名以上大学生创业,积极促进就业创业。三是紧扣加大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强化政策兜底作用,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失业保险扩围政策,开展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动态调整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规模,对农村护路、管水、保洁、植树造林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参照最低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岗位待遇;将省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金标准再提高100元,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

下一步,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不断完善重点群体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等政策措施,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加大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力度,全面提升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

九、关于创优政务服务政策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把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建成运行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山东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显著改善。近三年,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事项分别压减54.4%、42.6%和24.2%,企业开办时间由20天压缩到1天,累计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5800亿元;“爱山东”APP已接入服务事项1.3万余项,注册用户超过4500万。

在近期举办的“对话商协会·齐鲁之约”活动上,省委主要领导聚焦“双招双引”和开放合作全链条全过程,从七个方面作了全方位推介,尤其是在优化政务服务方面,推出了“集成办”“极简办”“全域办”等一批创新性突破性强的重大举措,进一步展现了山东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高质量发展聚势赋能的坚定决心。以此为遵循,将优化政务服务相关政策全面纳入第四批政策清单,围绕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优化政策供给,构建极简政务生态。一是加力推动政务服务流程再造。着力深化“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提升“一网通办”水平,确保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5%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80%以上。全力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双全双百”工程,将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单一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行集成服务和并联审批,满足企业和群众多种应用场景的办事需求。二是加力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推广“电子卡包”,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执法检查等领域,无需再提交各种证明材料。对因公出国审批、护照、签证、来华邀请、领事认证、APEC商务旅行卡等外事业务,一律实行“网上办”“掌上办”,实现办事渠道多样化、办事方式便捷化、办事过程极简化。三是加力强化全方位人才服务保障。紧盯户籍、教育、医疗、住房等关键环节,健全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及服务专员机制;就近安排来鲁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高端人才的子女到优质学校(幼儿园)就读;安排专人及时办理来鲁参保、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等手续,实现门诊、住院省内和跨省联网结算;将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建设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享受要素保障相关政策。

下步,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优化审批程序和降低行政审批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推动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全力打造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生态。

十、关于建立完善“三个一批”政策谋划落实机制

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研究一批”动态谋划、接续落实机制,加大力度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

(一)聚焦“实施一批”,推动政策直达企业。紧紧围绕今年以来已出台的四批政策清单,拧紧责任链条,加强跟踪督导,完善闭环落实机制,有效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一是宣传解读到底到位。与政策清单同步出台实施细则,逐条逐项明确政策具体操作办法,并在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由政策制定责任部门,逐条深入系统地解读政策背景和具体细则,并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向市场主体宣传推介政策。二是跟踪服务精细精准。结合省“四进”攻坚督导服务、重点项目协调服务等,深入基层精准对接、现场服务,送政策上门,开展专门培训,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最大限度享受政策红利。三是督导评估细化实化。组织开展政策落实专项督导评估,实时掌握政策执行情况,帮助企业针对性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对照政策清单,逐一评估实施成效。结合督导评估结果,将各市、各部门政策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政策落地达效。

(二)聚焦“储备一批”,推动政策压茬落地。密切跟踪经济运行和政策落实情况,提早谋划、超前储备,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及时推出。一是着眼运行波动变化动态储备。突出预研预判,建立经济运行重要指标日报、周报、月报实时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针对工业用电量、货运量、客运量、挖掘机指数、新登记市场主体数量等指标异常波动情况,跟踪研判分析,找准症结根源,拿出对路管用、立竿见影的政策“干货”,针对性加以解决。二是着眼助企纾难解困动态储备。针对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生产成本上升、产业链供应链不畅以及疫情反复、极端天气等新情况新变化,打开行业领域,深入研究分析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从降本减负、财税金融、要素保障等方面,制定针对性举措,实打实地解决问题,帮助企业稳定经营、渡过难关。三是着眼补齐落实短板动态储备。结合政策服务督导和效果评估,细化梳理查摆政策执行落地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实施成效不及预期的政策,及时调整优化、健全完善,有效破解政策“悬空”问题。

(三)聚焦“研究一批”,推动政策稳定接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政策跨周期调节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今明两年政策衔接,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一是突出前瞻谋划、把握主动。立足持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早研究相关政策到期后接续扶持措施,稳定市场预期,增强企业信心。二是突出问题导向、靶向精准。扭住强投资、扩消费、稳外经外贸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扣基层和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逐条逐项分析研究,针对性制定政策举措,确保好政策用到刀刃上、打到关键处。三是突出系统集成、形成合力。建立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重大政策协调会商机制,围绕扩大内需、“双招双引”、动能转换、社会就业等,细分行业领域,分类谋划、动态推出、凝聚合力,保持对经济平稳健康增长的支持力度。

信息来源: 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