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全面贯彻落实《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以《济宁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为参考,结合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实际,多措并举,上下联动,凝神聚力,推动全市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助推全市经济新旧动能转换。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压减和能耗“双控”工作,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提供空间。围绕节能环保示范工程引领、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筑提质增效、绿色新动能培育、园区绿色发展、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处理提升、项目储备及申报等八大行动,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到2021年,节能环保产业的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到2022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涌现一批环保技术龙头企业和高端产品。重点培育10个节能环保龙头企业,重点发展10个技术先进的高端装备和产品。着力打造2个产业集聚、布局合理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县(市、区)。
三、主要行动
(一)节能环保示范工程引领行动
1、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对接我市在工业节能方面的市场需求,支持高耗能行业应用高效节能技术工艺,推广高效节能锅炉、电机系统等通用设备,实施系统节能改造。加快节能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单位产品的能效水平,提高传统行业节能能力。支持工业企业实施传统能源改造,推动能源消费结构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支持建设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控中心,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绿色数据中心建设。到2022年,实现高耗能行业节能标准全面提升,重点能耗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2、全面完成能耗“双控”目标和煤炭消费压减任务。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强能耗“双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开展单位能耗效益综合评价,依据单位能耗产出消费综合评价结果,分类施策,对产出效益低的企业进行整治淘汰,对产出效益高的企业在资源要素上给予倾斜,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调整。到2020年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显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产品(工序)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部分产品单位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能耗强度比2015年降低17%以上,能耗增量控制在257万吨标准煤以内。(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各有关县(市、区))
3、持续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提高煤炭品质,推广充填开采、保水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加快现有煤矿选煤设施升级改造,降低煤炭硫分和灰分。应用型煤、高效煤粉等先进加工技术,实现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提高煤炭热值,利用3-5年时间,逐步将煤炭热值标准由3700-4300千卡提高到5000千卡左右,新建耗煤设施按照高热值煤配置设备。依托兖矿集团洁净煤技术,规划建设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加快完善清洁煤炭生产和储备配送体系。实施“工业绿动力计划”,推动高效环保锅炉改造,提高煤炭利用效率,降低化石能源消费;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应用模式,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到2022年,全市现役低效和排放不达标的炉窑全部淘汰或升级改造,先进高效锅炉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
(二)资源综合利用行动
1、推动资源综合利用高质量发展。切实提升工业危险废弃物等资源处理和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持煤矸石、粉煤灰、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推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规范废钢铁、废旧轮胎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推进高端智能再制造。大力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科研技术创新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资源综合利用研发水平,增强企业家不断培育和推广节能环保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展信心。(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2、扶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密切关注国家资金投向生态环保领域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保关键技术装备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民节能行动等方向和相关要求,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申报,每年争取3—5个资源环境项目获得国家资金扶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县(市、区))
3、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提升农业循环经济及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分批次指导推进任城区、梁山县、兖州区、汶上县等国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指导县(市、区)开展以农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产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机械现代化发展促进中心、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各有关县(市、区))
(三)绿色建筑提质增效行动
1、推动绿色建筑提质增效,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到2021年,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基本实现全覆盖。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积极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鼓励发展装配式建筑,大力发展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工程,鼓励公共建筑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积极推进绿色建材及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组织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推动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新建高度100米以下城镇居住建筑、农村社区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全面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绿色新动能培育行动
1、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加强对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的跟踪与管理,完善督导检查机制,积极总结项目建设经验,升华项目示范效果。开展高标准绿色工厂创建,引导企业按照绿色工厂建设标准建造、改造和管理厂房,集约利用厂区。组织符合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和清洁生产水平先进的企业,积极申报工信部绿色工厂。到2021年,我市创建15家绿色工厂。(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县(市、区))
2、加快产业集群培育。着力推动工业龙头企业转型,以山推工程集团、兖矿东华重工和联诚金属等为龙头企业,鼓励工程机械及零部件、矿采机械企业的绿色升级。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延伸上下游配套产业链,重点培育鱼台高效矿用器材、金乡节能变压器、兖州光伏光热组件、高新区塑料制品加工机械、兖州轻质墙板成型机械等节能环保产业基地,促进节能环保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大力推进节能环保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在节能环保领域的创新活力。到2022年,形成一批专业特色突出、集聚效应明显、综合竞争力较强的节能环保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县(市、区))
3、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在兖矿集团、如意集团、菱花集团等重点用能单位搭建节能技术研发支撑平台,建立清洁燃料等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深化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资源优势,搭建产学研用平台,推进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围绕煤炭、化工、电力等高能耗行业,争取省级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培育大容量储能、生物质液体燃料、互联网+智慧能源、新能源微电网等新业态,推广太阳能中高温利用、生物质分布式锅炉等先进适用装备,建设一批产业化项目。(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县(市、区))
(五)园区绿色发展行动
1、积极打造绿色园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推动园区绿色化,加强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推动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促进园区内企业废物资源交换利用,补全完善园区内产业的绿色链条,推动园区内企业开发绿色产品、主导产业创建绿色工厂实现园区整体的绿色发展。充分发挥我市园区现有优势,打造1-2个国家级绿色园区。(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县(市、区))
2、优化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产业布局。加快推动化工企业进入园区集聚发展,推进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依托济宁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节能环保产业化及服务创新中心,依托山东省节能环保产业基地鱼台经济开发区和邹城经济开发区,分别打造节能环保先导区和循环经济先导区。鼓励经开区规划建设环保产业园,招引高端环保设备项目、高端研发类项目等。支持山东格兰克高端膜项目、山东膜泰科技膜项目、山东宝禾环保设备项目、美天为华环境工程(山东)有限公司、山东威施特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等企业投产运营。(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县(市、区))
(六)重点领域污染防治行动。
1、全面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全市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污染治理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完成100家市级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完成砖瓦窑炉的淘汰关停工作。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广应用环保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推动先进环保装备(产品)在重点工业企业广泛应用。实施居民清洁取暖改造。到2021年底,PM2.5浓度与2017年相比持续改善;到2022年,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深化“治用保”流域治污体系。2021年,全市所有省控以上断面达到国家规划水质目标要求。编制《南水北调东线(济宁段)水质提升暨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启动我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3、开展土壤污染管控。对土壤污染状况进行详查,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4、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监测等新业态,积极探索区域环境托管服务等新模式。对政府实施的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项目,公共财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绩效挂钩,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七)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提升行动
1、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在邹城、泗水、嘉祥、金乡、济宁中科二期5个垃圾发电项目已经建成投运的基础上,推进建设计划实施。2020年底,实现微山、鱼台、梁山3个垃圾发电项目建成投运;2021年底,兖州、汶上2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运。新增5个垃圾发电厂建成后,我市每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将超过8000吨。(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能源局,各有关县(市、区))
2、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规划。大力推进餐厨垃圾规范化、无害化处理,到2020年底,邹城市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达到100吨/日,济宁城区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达到150吨/日。(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县(市、区))
(八)项目储备及申报提质突破行动
1、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抓好中煤科工集团采煤塌陷地生态修复工程、中再生鲁南固废资源化利用与综合处置中心(一期)、山东嘉源智慧云检测认证平台建设、济宁“绿宝石”20万吨/年资源综合利用及配套工程等市库项目建设,总投资25.6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7.2亿元。(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县(市、区))
2、大胆谋划、包装一批节能环保储备项目。密切关注国家重大战略布局、投资方向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紧紧围绕流域水环境治理、医废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废弃物规范回收网点和分拣中心等方向,提高项目谋划水平,积极对接国家和省级层面,争取更多中央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于我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商务局、各有关县(市、区))
四、工作措施
(一)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强化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推进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总结专项规划和方案落实情况、发展遇到的卡点、难点和堵点等问题,找出破解路径。制定产业发展工作计划,明确阶段任务、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数据统计。统计部门制定节能环保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确定统计口径,及时掌握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现状,注重成果运用。
(三)实行节能环保重点企业台账制度。对全市节能环保骨干企业建立动态台账,定期掌握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情况,为储备节能环保项目、有针对性培育扶持节能环保企业提供参考,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
(四)营造节能环保发展浓厚氛围。加强对节能环保产业培育发展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大力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开展好全市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充分利用新旧动能转换各类洽谈会、项目推介会、创业创新活动等活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附件:节能环保产业专班成员单位名单
附件:
节能环保产业专班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王亚栋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谢艳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石可清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夏 凯 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
侯鲁军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陈 猛 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科长
于佐明 市科技局农社科科长
李 燕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绿色发展推进科科长
张思超 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科员
何 亮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煤塌陷地治理
中心办公室主任
杨 俊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科副科长
郝媛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科科长
杜炳龙 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管理科副科长
马 冲 市城乡水务局供排水科副科长
娄 军 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科长
张 磊 市园区发展服务中心产业发展部副部长王传钧 市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科科长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谢艳震同志任专班执行主任,陈猛同志任专班办公室主任,同时兼任专班工作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