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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03-05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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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公安服务综合窗口

办理项: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审批

行政权力事项: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审批(编码:3708000101107)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对象:法人、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申报条件:

1.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申请人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2.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必须经城建部门同意后,才可以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

3.具有符合要求的施工组织方案、安全防护方案,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4.施工过程中要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辖区交警大队的指挥,遇有特殊情况,服从现场民警的命令。

申报材料:

1.城建部门出具的施工许可意见

2.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方案、影响交通安全的还要有交通组织方案

3.涉及城市管理部门的还需再向城市管理部门申请

办理程序:

1.申请人提交材料至大厅窗口;

     2.窗口人员受理后及时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告知申请人。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537)2363822

投诉电话:(0537)2367836

结果送达:市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

受理地址:济宁市北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