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通讯业务服务指南
受理窗口:
公共事业综合窗口
事项类型:
企业服务类事项
办理对象:
对济宁联通公司通信业务有需求的个人用户或单位用户
设定依据:
1.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工信部网安[2018]105号》。
2.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文件鲁联通市场〔2018〕290号。
申报条件:
申请使用联通公司业务的客户。
申报材料:
个人客户业务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是
集团客户业务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使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办理程序:
受理—初审—审核—办理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勘探和施工)
收费标准:
根据具体业务收费
咨询电话:
(0537)10010
投诉电话:
(0537)10010
结果送达:
材料符合规定,直接在联通受理系统中办理
受理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