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专题·热点>新旧动能转换>服务指南
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公安窗口集会游行示威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9-01-21 14:59
浏览次数:
分享

受理窗口:

公安局窗口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办理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

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办法》。

申报条件:

经过两个以上县市区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

2.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签发

法定期限:

在申请举行日期的2日前作出

承诺时限:

在申请举行日期的2日前作出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537)2363692

投诉电话:

(0537)2367836

结果送达:

市为民服务中心统一发证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

受理地址: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为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