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指南
受理窗口 | 征信查询窗口 | ||||||
事项类型 | 非行政许可事项 | ||||||
办理对象 | 公民 | ||||||
设定依据 | 1.《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1号令) 2.《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印发企业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和异议处理业务规程的通知》(银征信中心[2013]97号) | ||||||
申报条件 | 本人携带自己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前往查询,不得代他人查询。 | ||||||
申报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是否必须 | 份数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
1 |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 是 | 1 | 否 | |||
2 | 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 | 否(曾用名信用报告查询须提供此项材料) | 1 | 否 | |||
办理程序 | 受理—审核—签发 | ||||||
法定期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每位公民每年有两次免费查询机会,从第三次起每次查询收取10元,自助查询机不设找零,请自备10元或5元纸币。 | ||||||
咨询电话 | (0537)6558511、8533 | 投诉电话 | (0537)2070955 | ||||
结果送达 | 市政务服务中心征信查询窗口现场发放;免费邮寄。 | ||||||
受理地址 | 济宁市吴泰闸路23号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