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我市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加快了中小科技型企业迅速做大做强的步伐。现就如何进一步做好全市创业投资工作作了一些思考。
一、基本情况
(一)已备案创业投资公司情况
截止目前,我市在省发改委备案创业投资企业3家,合计注册资本3.5亿元,累计投资2.33亿多元。他们是:
1、济宁红桥科技创业投资公司:2009年12月成立,当时注册资本1.7亿元,由山东鲁抗辰欣药业股份公司联合济宁市高新区资产运营公司等7家企业设立而成。其中山东鲁抗辰欣药业股份公司出资51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30%,为第一大股东,2010年2月在省发改委备案,2012年4月因争取到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1000万元,同时吸收社会资本2000万元,资本增加到2亿元。实现投资1.59亿元。
2、济宁博大创业投资公司: 2009年10月成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王兰英、张志远等4位自然人出资设立。其中王兰英出资2682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54%,为第一大股东。公司于2009年12月在省发改委备案。公司对外投资3547万元。
3、济宁英菲尼迪创业投资中心: 2011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由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公司负责业务管理。济宁科技局下属的山东科创投资担保公司出资9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0%。济宁高新资产投资运营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公司于2012年6月在省发改委备案。公司2011年先后向山东卡松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新风光电子科技公司投资近3300万元。
(二)拟备案创业投资公司情况
目前,我市有2家创业投资企业正在准备备案材料,年内有望实现在省发改委备案。他们是
1、海达信天使投资公司 :今年6月济宁高新区管委下属的济宁海达投资公司与山东高新创业投资公司合作设立的基金,委托山东高新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注册资本6100万元。其中济宁海达投资公司出资3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重点投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山东科创投资有限公司。前身是济宁市科技局2010年设立的山东科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重点扶持优质的创业投资公司。
(三)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情况
备案3家创业投资企业,共投资10家企业,其中5家为制造业类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4家是金融、传媒等高端服务业,一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被投企业生产经营都持续增长,销售收入、利润均高于全市企业的平均增幅。有6家企业列入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被投企业不仅获得了生产经营急需的发展资金,而且获得了先进生产经营理念,股权结构的多元化,进一步促使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创业投资企业的运作情况
我市备案的3家创业投资企业,其中2家引入国际国内知名的专业管理团队(济宁红桥科技创业投资公司聘用福建红桥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济宁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聘用以色列英飞尼迪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对公司投资行为进行管理。3家公司的投资行为都比较科学、严谨,所投企业没有亏损情况发生。公司日常运作比较规范,严格按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管理使用资金,没有发现放贷、炒股、投资期货等违规行为。
(五)创业投资工作的推动情况
近年来为推动创业投资工作发展,在委党组的领导下,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传达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推动创业投资工作发展的法规政策。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转发了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指导意见》,《关于做好2012年度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和中国创业投资行业发展报告(2012)编纂工作的通知》等。二是积极与国内外创业投资机构联络、沟通,商谈在我市设立创业投资分支机构事宜。认真指导拟设创业投资机构以照有关政策规定规范设立。三是督促已设立的创业投资机构依照有关法规政策规范运作,尽快到省发改委进行备案,并按时进行年度审核。四是努力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机构争取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今年4月,为济宁红桥科技创业投资公司争得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000万元。五是积极呼吁设立我市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今年第5期的《济宁政报》刊登了我们起草的《加快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建议》文章。
二、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
一是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少、资金规模小。我市目前备案创业投资企业3家,全省78家,3家创业投资企业注册资本3.5亿元,全省是109亿元,不论从企业数量还是资本规模都占不到省的平均数,与我市在全省的经济社会地位不相适应,与全市创业企业对创业投资资金的需求不相适应。
二是拟投项目数量少、质量不高。我市是以煤电产业为主导的资源型城市。近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领导极为重视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省领导对我们的转型工作也极为关心、支持,但非资源型企业基础相对较差,优质的高科技、高成长性企业相对较少,使创业投资企业在选择投资项目时难度较大。
三是现有法规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创新。由于创业投资是新兴的行业,现有法规政策多是接鉴的国外经验。有的条文不符合现实情况,在实践中是束缚了创业投资工作的发展。如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投资项目金额不能超出企业注册资本的20%,对一些规模较小的创投企业来说,费很大精力选了个好项目,又不能投太多,感觉不划算;省的引导资金退出年限一般是3-5年,最长不超过7年,而业内规律是进入一个初创项目,到实现上市退出,最低是7年;还有就是国有资产控股或参股的创业投资公司的投资决策程序按一般国有企业对待,没有突出创投企业特点,审批环节多,时间长,激励机制不健全、不到位等。
四是没有设立市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目前全国、省、及不少市地为了吸引外地创业投资资金来本地投资,为了扶持本地创业投资企业的发展,都设立了一定规模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我省2009年设立了总规模为10亿元的引导基金。济南市政府设立了总规模5亿元的政府引导资金;烟台市政府设立了总规模3亿元的政府引导资金和5000万元规模的天使基金;临沂市在2010年设立2亿元市级引导基金的基础上,今年新增2亿元;青岛市通过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了9家创业投资公司,总规模达16亿元,主要用于扶植战略性新兴产业。而我市还没有设立市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是继续宣传创业投资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取引起更多领导、企业家对创业投资工作的重视,设立更多的、规模更大的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外地创业投资机构宣传联络的力度,争取更多的国内外优质创业投资机构落户济宁。
二是进一步落实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高科技、高成长型中小重要的支持力度,使更多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壮大,成为创业投资企业倾睐的对象。建立优质中小企业库,为创业投资机构提供信息共享的平台,鼓励创业投资企业放开眼界,在更大范围内选择投资项目。
三是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向市领导汇报工作反应情况,争得领导的支持,尽快设立市级政府创业投资府引导基金。以便助推我市创业投资工作的发展。
四是建立全市创业投资企业联系平台,成立市创业投资协(省分)会,为各创业投资企业信息交流提供方便;修定完善有关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延长或变相延长引导基金在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期限;适当放宽创业投资企业对单个投资项目金额不能超出企业注册资本的20%的限制,创新国有创业投资公司管理模式等。
作者:聂达秋 (市发改委财金科长)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