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省经贸委、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
鲁发改外资【2007】152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外商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制造业
(一)电子信息及家电产业
1、高性能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开发与制造
2、高速宽带网络与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3、大规模集成电路开发、生产
4、软件产品开发、生产
5、高智能信息家电开发与制造
6、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
7、新型电子材料开发与生产
8、汽车电子产品制造
(二)装备制造业
1、汽车、船舶及关键零部件
(1)重型车、轿车整车制造及研发(限于现有企业改造)*
(2)改装车、特种车整车制造及研发
(3)汽车发动机(包括研发)及关键零部件制造
(4)特种船、高性能船舶的维修、设计与制造*
(5)船舶关键零部件设计与制造*
2、关键设备及重大装备
(1)高档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制造
(2)大型空内冷汽轮发电机和燃汽轮发电机制造
(3)精密模具设计与制造
(4)精密仪器仪表生产
(5)变频调速电机制造
(6)高效联合收割机开发与生产
(7)大马力推土机设计与制造
(8)大型挖掘机和大吨位系列装载机设计与制造
(9)造纸废液处理设备制造
(10)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备制造
(11)太阳能利用技术开发及相关产品
(12)宽幅高速纸机及配套设备制造
(13)节水灌溉新技术设备制造
(14)大型化肥装置关键设备制造
(15)高性能子午胎成型机研发与生产
(16)水泥成套设备制造
(17)干法熄焦设备制造
(18)商用冷冻冷藏设备制造
(三)化工产业
1、重油催化裂化制烯烃生产(现有企业改、扩建优先)
2、大型乙烯生产(中方相对控股,现有企业改、扩建优先)
3、乙烯副产品C5—C9产品的综合利用
4、大型乙烯法聚氯乙烯树脂生产
5、基本有机化工原料及其衍生物生产
6、合成材料的配套原料、合成纤维原料、合成橡胶、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生产
7、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8、大型煤化工产品生产(限于中西部地区)
9、海洋盐卤资源的勘探、开发与利用
10、生物肥料、高浓度化肥(钾肥、磷肥)、复合肥料生产
11、高等级子午线轮胎及配套专用材料生产(现有企业改造优先)
(四)食品制造业
1、果蔬饮料、蛋白饮料、茶饮料等天然饮料的开发与生产
2、生物饲料、秸秆饲料、水产饲料的开发、生产
3、多功能、保健食品开发与生产
(五)造纸工业
1、按林纸一体化模式建设的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木浆和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机械木浆(现有企业优先)*
2、高档纸及纸板生产(现有企业改造优先)
(六)纺织服装业
1、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
2、功能性、差别化化纤原料开发与生产
3、家用高档纺织品开发与生产
4、产业用特种纺织品生产
5、高档服装设计与制作
(七)生物技术及制药
1、基因工程药生产
2、新型化合物药物或活性成份药物的生产(包括原料药和制剂)
3、海洋药物研发及生产
4、新型兽用疫苗及化学药物生产
5、生物农药开发与生产
(八)新材料
1、高新技术有色金属材料生产
2、结构陶瓷材料、功能陶瓷材料等非金属材料的研发与应用
3、有机高分子及复合材料研发与生产
4、新型医用生物材料的推广和应用
(九)建材工业
1、日产4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限于中西部地区)
2、规模化高档卫生瓷生产
3、新型节能、环保建筑材料开发生产
二、服务业
(一)金融保险业
1、国外金融机构分支机构
2、地方性商业银行及非银行性金融机构
3、非寿险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
(二)交通和现代物流业
1、航空运输公司*
2、国际海上运输业务*
3、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
4、公路货物运输公司
5、第三方物流企业设立与经营
(三)科技和信息服务业
1、生物工程与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开发与服务
2、海洋开发及海洋能开发技术开发与服务
3、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开发与服务
4、研究开发中心设立
5、高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企业孵化中心设立
6、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服务
7、公共服务(就业、社保、教育、文化、卫生等)信息化技术开发与服务
(四)商贸服务业
1、一般商品的配送
2、电子商务的开发与应用
(五)旅游会展业
1、旅游资源及相关产品的开发
(六)教育、培训
1、高等教育机构*
2、职业技能培训
(七)国际服务外包
1、数据处理
2、信息管理
3、财会核算
4、工业设计
三、现代农业
1、中低产农田改造
2、工业原料的种植及开发生产
3、蔬菜、干鲜果品、茶叶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系列化开发、生产
4、果树、牧草等农作物新技术开发、生产
5、花卉生产与苗圃基地的建设、经营
6、中药材种植、养殖*
7、农作物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有机肥料资源的开发生产
8、林木营造及良种培育、多倍体树木新品种和转基因树木新品种培育
9、水产苗种繁育(不含我国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
10、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建设、经营
11、水产品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工厂化水产养殖、生态型海洋种养殖
四、能源、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
1、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和转让
2、地方铁路的建设、经营*
3、高速公路的建设、经营和转让
4、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
5、生物质能、风能电站的建设、经营
6、城市供水厂建设、经营和转让
五、节能减排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节能降耗及清洁生产技术开发与服务
2、以洁净煤、可燃性气体等为燃料及原料的节代油改造(仅限现有企业)
3、醇醚类燃料(不采用粮食生产)及煤炭液化等石油替代产品技术开发、生产
4、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仅限现有企业)
5、钢铁、水泥、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余热余压利用(仅限现有企业)
6、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服务
7、新型环保及监测技术开发与服务
8、污水、垃圾处理及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经营
9、废水、废气、废渣的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
注:“*”条目中,外方股权比例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