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济政办字〔 2009〕 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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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宁市淡水渔业强市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政府同意《济宁市淡水渔业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九日
济宁市淡水渔业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关于建设淡水渔业强市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现代渔业建设,提升全市渔业综合发展水平,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立足济宁渔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立足实际,发挥优势,着眼国内外市场,以建设生态渔业、高效渔业、品牌渔业为核心理念,高标准高起点规划,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变资源优势、规模优势、区位优势为产业优势,加快我市由淡水渔业大市向淡水渔业强市跨越发展。
二、基本思路和任务目标
基本思路:按照现代渔业发展总体要求,立足济宁渔业在全省乃至全国淡水渔业中的比较优势,着眼国内外水产品市场,积极谋划构筑三大渔业龙头企业群(养殖企业群、加工企业群、流通企业群)、打造五大高标准健康养殖基地(湖区、库区、采煤塌陷区、池塘养殖区和沿黄开发区养殖基地)、健全七大渔业发展支撑配套体系(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渔业环境监测体系、水产苗种检疫体系、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体系、渔政管理执法体系、渔业风险救助体系)、实现九化渔业发展格局(科学化、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法制化、生态化、设施化、规模化)。
任务目标:2009年底,全市渔业养殖总面积达到64万亩,水产品产量31.8万吨,渔业总产值53亿元;养殖面积企业化比率达到10%以上,水产品加工率达到10%以上;基本完成市级和部分重点渔业县(市、区)水产品质量监管、渔业环境监测、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建设;渔业品牌建设初见成效,全市形成1—2个国内知名水产品品牌;水产品质量明显提升,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十大渔业品牌主要规模生产基地企业化或合作社化;渔业法制化水平继续推进,资源养护力度明显加大,捕捞生产强度得到有序控制;水产品出口稳步恢复,出口渠道进一步拓宽。
2013年底,全市渔业养殖总面积达到75万亩,水产品产量36万吨,渔业总产值70亿元;渔业产值和增加值在大农业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渔民人均纯收入过万元;养殖面积企业化比率达到30%以上,水产品加工率达到30%以上;有机、绿色、无公害认证面积占渔业养殖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率和养殖证发放率达到100%;主导产品规模化养殖面积比率达到50%以上;在市级及重点县(市、区)完善配套水产品质量监管、渔业环境监测、渔业病害防治、水产苗种防检疫体系,在重点区域建立渔业风险救助体系,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基本健全,渔政管理执法能力明显提升;水产品品牌化比率达到50%以上,创建5—10个国内知名品牌;渔业生产基地50%实现企业化或合作社化管理,龙头企业生产产值占渔业总产值的50%以上;渔业法律法规得到深入落实,基本建立有序、有度、有偿的全民所有水域管理秩序,基本完成对捕捞、养殖生产及水产品市场的监管手段配套;大幅度增加水产品出口水平,实现出口创汇翻番。
2020年底,全市渔业养殖总面积达到90万亩,水产品产量43万吨,渔业总产值90亿元;养殖面积企业化或组织化比率达90%以上,水产品加工率达50%以上,主导产品规模化养殖面积比率达到80%以上,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面积占渔业养殖总面积的90 %以上,基本形成高标准的健康养殖基地;七大渔业支撑配套体系健全完善;水产品品牌化比率达80%以上,全市形成20个以上的全国水产品知名品牌,1—2个世界知名品牌;基本形成产学研相结合,企业、基地、农户相协作的企业化管理局面和龙头带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渔政执法监管制度基本完善,执法装备更加先进健全,形成健康、有序、科学的管理机制;基本建立以欧、美、日、韩、东南亚为基础市场,其他国家为补充的多元化出口经营格局,出口创汇产值占总产值的30%左右;全市基本建成北方最大的淡水水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全国主要的淡水产品加工出口基地、北方重要的渔业技术研发和现代渔业示范基地、全国知名的生态渔业示范和品牌渔业发展基地,构筑“九化”渔业发展格局,在全省乃至我国北方率先实现渔业发达、渔区和谐、渔民富裕、渔村繁荣的生动局面,率先实现由渔业大市向渔业强市的跨越发展。
三、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一)实施“一项计划”。即渔业支撑配套体系建设计划。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逐步建立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相结合、与生产基地相连接的科技创新机制,与国内外学术团体、协会组织相协作的技术交流机制,逐步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科技推广与服务网络,在全市形成渔业科技攻关与技术服务的保障体系。二是逐步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监管体系。把市级水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成覆盖鲁西南地区的国家级区域性检测中心,与全市重点渔业县(市、区)及主要水产品交易市场建立的检测站点协调联动,形成水产品质量动态检测网络,同时在其他水产品相对集中的单位区域配套必备的快速检测仪器。建立水产品质量监管机制,组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制度,逐步形成覆盖水产品全过程和全市水产品交易场所的水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三是在重要渔业水域建立渔业环境监测体系。在湖泊、水库、采煤塌陷水域等渔业水域集中地逐步建立3-5处区域性渔业环境监测站,以大水域渔业环境监测为主,实行划片管理,加强对渔业环境的监测和保护。四是建立健全各级水产苗种检疫体系和水生动物疫病防治体系。以渔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为依托,逐步完善水产苗种防检疫和渔业病害测报工作网络。五是强化渔政管理执法体系。根据渔政执法范围的拓展,进一步加强渔政执法队伍、执法装备建设,加大渔政执法投入,健全船检、质量监管体系,逐步建立管理与养护并重、养殖与捕捞并举、养殖与加工流通环节兼管的渔政执法体系。六是不断加大对渔业风险救助体系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把维护渔业权益、抗御渔业风险放在重要位置,逐步健全渔业风险救助体系,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渔业抗风险能力,推行政策性互助保险,化解渔业风险,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套大水域救援设备。
(二)实施“两个工程”。一是实施水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健康养殖,不断创新健康养殖模式,积极推广环保清洁渔业生产方式,继续加大对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的投入。着力强化水产品质量监管,在配套健全水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对生产基地、企业和市场的质量监管机制,通过实行检查制度,加强对渔业投入品的管理,通过实行举报和抽查制度,加强对养殖基地的管理,通过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流通环节的监管,逐步建立长效质量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渔业养殖标准化管理,鼓励质量认证工作,细化地方生产标准,推行养殖基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从生产流程上加强水产品质量监管。二是实施渔业人才集聚工程。实行“千名渔业带头人培训计划”,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水产企业联合,分期分批选拔具有一定基础的渔业生产经营典型定向培训,为领办、创办渔业企业培育带头人。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办法,充分利用全市招聘高级人才的政策平台,加快引进高学历、懂业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到现代渔业发展的各个阵地;不断加强对现有技术人才、管理人才的培训,提升知识水平,更新发展观念,提高建设现代渔业的能力。实施新型渔民培训计划,采取结对帮扶、特派员制度、强化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渔民综合素质,为新渔区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实施“三大行动”。一是护渔行动。认真履行渔业法律法规,不断推进依法治渔进程。继续完善捕捞许可、限额生产、渔业资源修复和禁渔制度,积极推进水产苗种许可、养殖许可、水产品质量追溯、水产品市场准入、渔业环境监测、淡水水域环境准入、渔业船舶检验等制度实施。加强水生动物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加大对渔业生产秩序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渔业违法活动,逐步消除渔业违法生产团伙,积极开展湖泊、采煤塌陷水域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逐年加大各级财政对渔业资源养护工作的投入,实现增殖放流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探讨新形势下维护渔业秩序、加强质量管理、建设平安渔业、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路子、新途径,推进渔政执法创新和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二是渔业拓展行动。扎实推进“四百工程”(即从2008年到2010年完成100个科研推广项目,建设100处采煤塌陷水域养殖基地,发展100处高标准休闲渔业场所,实施100个渔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拓宽和延伸“四百工程”项目,在渔业水域上向采煤塌陷水域拓展,充分利用每年以2-3万亩速度增加的采煤塌陷水域资源,加大各级财政投入,整合国土资源等部门复垦资金,建设高标准渔业;在科技创新上向水产良种研发、加工产品开发和生产难题破解拓展,突破制约发展难题,打开发展新通道,着力发展精深加工产品,提高水产品附加值,推广优良品种,推进结构优化调整,以科技新突破,拓展渔业发展新渠道;在渔业执法管理上,根据新形势下渔业工作要求,依法开展对养殖业、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水域环境、渔船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过程、渔业投入品的监管,逐步建立更加细致、更加有力、更具针对性、覆盖渔业发展全过程的执法管理机制,保障渔民合法权益,保障渔业健康发展。三是环境创新行动。要通过科学规划布局创新渔业发展环境,把淡水渔业强市建设纳入各级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按照现代渔业发展要求,认真制定湖区、库区、池塘养殖区渔业建设规划以及采煤塌陷水域渔业开发规划,重点规划建设以生态渔业为主的湖泊养殖区,以休闲、生态渔业为主的水库渔业区,以集约化养殖为主的池塘健康养殖区,以高标准鱼池与大水面生态增养殖相结合的采煤塌陷水域渔业区,根据市场需求,明确优势主导品种,实施规模开发、有序发展。要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新渔业发展环境,各级财政要随着渔业发展比重的增加,在产业化发展资金、项目安排等方面,更多地向渔业倾斜,逐年加大对渔业的投入,着力支持健康养殖、新水域开发、公益性渔业项目建设、现代化技术创新和设施改造项目,大力扶持渔业标准化建设、水产品质量提升、水产良种规模繁育、渔业资源修复、产业化龙头、技术研究推广项目,重点研究出台以渔为主的采煤塌陷水域开发、边界水域综合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要通过维护渔民合法权益创新渔业发展环境,认真贯彻落实《物权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依法保障渔民合法权益机制,制定占用渔业水域补偿措施,实施渔民转产转业补贴政策,建立及时解决失水、失渔渔民生产生活出路的保障机制。大力推行渔业政策性保险工作,逐步扩大保险业务范围,完善渔业灾害风险转移分摊机制,降低渔业从业风险,创造稳定的渔业发展环境。
(四)实施“四动推进战略”。一是品牌牵动。不断加强对渔业品牌建设的投入,按照打造现代化品牌渔业、发展品牌化现代渔业的工作思路,积极抓好标准化规模基地建设,不断推进渔业生产水域有序流转,鼓励适度规模经营,确立区域化养殖主导品种;引导扶持渔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推进主导水产品规模化生产、组织化经营、产业化发展;不断加大对品牌渔业宣传推广工作的投入,大力创建具有济宁地方特色、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国际、国内知名渔业品牌,逐步把“济宁产”渔业品牌做大做强。二是龙头推动。全力培育与支持渔业龙头企业发展,有计划地改造、培育、壮大现有水产品加工企业,增强企业带动力,带动传统渔业发展;大力推进产研结合,培育新型渔业龙头企业,在规模集中的渔区,以新模式、新产品、新机制推进渔业龙头企业集群建设。制定鼓励龙头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从出口退税、规模化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实施产业带头人培训计划,采取到先进地区培训、到科研院所培训等方式,分期分批培育渔业发展带头人,促进渔业生产企业、合作组织向现代龙头企业转变。三是示范带动。大力实施典型示范工程,搞好领导包点和结对帮扶,分别抓好每一时期的渔业生产典型、科技兴渔典型、营销典型、加工出口典型等,及时发现和培育创新型示范点。大力推进养殖示范区、示范场建设,建立区域性渔业科技示范园区,不断探讨渔业发展的新品种、新模式,加快开发渔业经营的新产品,形成一批渔业创新示范园区,引导渔业向现代化加快推进。四是科技推动。积极开展市级地方性原良种资源保护工作,大力培育良种,保护原种,着力扶持国家级、省级水产种质资源规划项目,重点加强乌鳢、河蟹、黄颡、泥鳅、鳜鱼、中华鳖、青虾等优势经济水产品原良种场建设,以原良种技术开发推进渔业变革与发展。积极推行使用高效、安全新型环保饲料、疫苗和渔药。不断改进渔业养殖品种、养殖模式和技术服务方式,完善技术服务手段,提高技术服务水平,研发新技术,推广新知识,解决渔业技术难题,推进技术创新与提升。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新技术新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健全科技推广网络,借助先进科技手段,加快新技术普及,培育新型渔民,提高渔业生产科技水平。
四、组织领导
淡水渔业强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较为艰巨。各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实抓好。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渔业、金融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济宁市淡水渔业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淡水渔业强市建设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出台鼓励渔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政策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分年度落实任务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考核与督导。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把淡水渔业强市建设作为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工程,从资金、项目上不断加大扶持力度。工商行政管理、税务、质监、出入境检验检疫、金融等部门也要拿出相应的优惠措施,为加快建设淡水渔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主题词:农业 渔业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法院,市检察院,济宁军分区。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