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工作动态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3-03 15:01
浏览次数:
分享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项工作开展,扎实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树牢法治理念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抓好法治建设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普法工作纳入委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列入委党组专题学习内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清廉济宁建设等专题学习2次,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作用。

(二)完善工作制度。严格遵循和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依法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条。高标准办结市级人大代表建议19件、政协提案19件,满意率为100%。全委上下形成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富有成效。

(三)抓实法治学习。将法治学习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举措,认真落实集体学法制度。强化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等专题学习培训9次,组织执法专题培训1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常态化,将普法工作与价格管理调控、规划政策引领、重大项目推进、体制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等工作相融合,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委在编人员150余人参加全市学法用法考试,优秀率达100%

二、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尽责

)健全执法队伍建设。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组织委有关人员考取山东省行政执法证,扩充委机关执法人员达39人、听证主持人1人,并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系统,今年以来24名执法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批类、核准类、备案类项目12个。严格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将7项行为纳入系统“不罚轻罚”清单管理。

(二)加强涉企文件管理。以改革的眼光、法治的思维做好涉企文件审查,认真执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审查规范》,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相互协同、一体推进,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2024年共审核代市政府起草、重大决策文件21件,委机关修订规范性文件1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5件。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行动,清理市县两级文件2295份,推动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市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组织召开3次专题推进会议,深入推行严格依法加强产权保护、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等6个方面25条推进措施。不断提升招标投标质效,加快健全依据信用减免投标保证金、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等机制,2024年减免保证金1.08亿元,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率达81.8%、释放流动资金3.9亿元,并为125个重点项目配备222名招投标服务专员,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四)深入实施信用监管。高质量建设济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50余类信用数据近20亿条。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在政务服务、招标投标等领域归集信用承诺435万条,2024年推荐6个信用应用案例入选山东省信用应用场景创新“揭榜挂帅”项目。推广经营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服务,为全市767家企业出具专版信用报告1450余份,代替证明72364个。推行信用修复“高效办成一件事”,设立“修复专员”全程协助企业办理信用修复,累计帮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6506件。

三、夯实法治基础,营造法治氛围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印发《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宣传活动配档表,明确普法任务15项,做到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配合市司法局开展行政复议“入园区进企业”活动,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依托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阵地,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发布宣传海报,增强发展改革干部宪法意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开展民法典、价格调控、粮食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法律知识更深入人心。

(二)推进市县联动普法。深化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5月组织市、县发改工作人员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联合任城区发改局在南池公园宣传《民法典》,运用民法典驻村帮扶化解矛盾纠纷;联合泗水县发改局开展民法典知识户外宣传普及活动;联合梁山县发改局在凤凰广场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行动等,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发改系统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民法典新高潮。

(三)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让普法宣传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开展粮食安全宣传,10·16”世界粮食日组织主题为“粮安天下,共建更好生活,共创美好未来”的宣传活动,向粮食企业职工和群众现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办条例》《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济宁市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发放主题宣传标语环保购物袋2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助力国家粮食安全。组织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发放价格政策宣传明白纸4000份、张贴政府定价停车收费公示牌100份,要求政府定价停车场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各停车经营单位要加强行业自律,切实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虽然我委在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尽管组织了大量的学习活动,但是对部分法律条文的学习系统性不够强、深度也不够,实际运用仍显生疏。二是依法行政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学法用法结合不够紧密,用法治思维指导具体业务开展还不够精准,法治意识与发改工作还需进一步融合。下步,市发展改革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部署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法治建设,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发改力量。一是持续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二是持续加强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主动适应新的改革要求,加大法治培训力度,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发改领域执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创新更深入群众的普法方式,主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