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济办发〔2025〕6号)要求,现将市发展改革委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2)整改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反馈问题
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还有差距。济宁市2022年、2023年52个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中,13个项目因推进缓慢申请调出重点项目清单。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重点项目监管,确保规范有序实施。
三、整改措施
1.严格按照《山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4年重点项目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有关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提报意见,综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对黄河流域重点项目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2.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黄河重点项目的评估和筛选,谋划储备一批示范性、引领性的好项目,确保项目领域与建设质量符合预期。同时,进一步强化项目监管与调度体系,及时研究解决建设问题,确保年度重点项目有序实施。
四、整改情况
1.严格规范项目调整。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2023年度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黄河战略重点项目库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疫情影响、政策要求、市场需求、建设条件、资金筹集等因素变化,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研判提报,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对2022年度和2023年度13个省黄河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并逐一注明项目调整原因。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7个2022年度省黄河流域重点项目纳入省终止实施项目库,6个2023年度省黄河流域重点项目根据《山东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度重点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的通知》要求,调整退出。
2.加强项目日常管理。落实《关于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储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项目常态化调度监测机制,对黄河流域重点项目实行“挂图作战、按季调度”,精准掌握项目形象进度与投资完成情况,确保项目按节点有序推进实施。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7日
通讯方式: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37-2348171,jnsqyb@ji.shandong.cn。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