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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关于2023年履行生态环境职责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7-18 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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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以来,市发展改革委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发展理念,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履职情况

(一)综合分析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研究制定《济宁市“十四五”节能减排工作方案》(济政字〔202335号),强力推动节能减排降碳,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研究制定《济宁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济发改环资2023149号)、《济宁市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2023年重点工作清单》(济发改环资2023177,建立健全塑料污染及商品过度包装长效管理机制,明确成员单位任务目标,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开展定期调度,推动循环经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落实。

(二)“双碳”工作扎实开展。印发《济宁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明确能源、工业、交通等重点领域“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指导山东绿碳科技公司探索进入全国和地方碳排放权市场交易,目前已完成省内首笔市级国有平台万吨级CCER指标收储和52.5万吨碳配额指标收储。扎实推进节能降耗,我市20212022两年能耗强度累计下降11.81%,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

(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黄河大战略。高标准制定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科学编制《济宁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和《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每月调度推进情况。配合省发改委做好《鲁南经济圈“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建立“2+1”黄河流域工作推进机制,围绕重点任务台账和重大项目台账进行调度督导,出台月度工作通报,目前已印发9期。

)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实现大幅进位立足我市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的现实情况,以绿色发展综合评价20项指标为指引,建立周调度、周通报工作机制,会同各指标责任部门逐项研究,找准挖潜重点,明确发力方向,压实指标责任,全力提升指标数据。同时,建立对上衔接调度机制,督促各指标责任部门按照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一次、分管负责同志每月至少两次、科室负责同志每周至少一次的对接频次,全面做好绿色发展评价对上争取工作。在2022年度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工作中,我市居全省第五位,比去年提高三个位次。

(五)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继续获得国家支持。经积极争取,202395日,国家发改委在开展“十四五”中期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和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工程的通知》,我市被确定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支持的采煤沉陷区。同时,高质量编制《济宁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我市转型发展目标任务,精选16个项目纳入《实施方案》,为后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奠定基础。

(六)着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完成水污染防治、绿色节能建材两条产业链研究及项目谋划,初步谋划项目52个,总投资122.7亿元,落地产业链项目1个。联合市产业研究院举办中科院、华东理工科技成果推介会,组织4家企业到中科院生态环境中心对接交流,推动企业与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今年以来,新获批国家级专精特小巨人企业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0家,新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处,心传矿山获批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积极争取资源环境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我市项目建设2023年累计争取资源环境领域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12个,资金3.7亿元,项目个数、资金量均居全省第一。其中,争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4个,获得资金14238万元,项目个数、资金量均居全省第一;争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4个,获得资金15683万元,项目个数、资金量均居全省第一;争取污染治理及节能减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支持项目4个,获得资金7510万元,项目个数并列全省第二、资金量居全省第三。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全力做好2024年资源环境领域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工作。围绕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3个中央预算内专项,强化对上对接频次,吃透上级政策精神,找准定位,及时掌握全年项目申报重点,精选优质项目上报国家,全年争取资金位于全省前列。

 二是扎实推动碳达峰工作。加快完善政策体系。结合省能源、工业、交通、科技等领域出台的工作方案、保障方案,统筹我市重点行业启动碳达峰配套方案编制,尽快形成1+N”的政策保障体系。以2024年碳达峰工作要点为引领,聚焦能源、工业等重点领域,制定年度工作任务,确保碳达峰“十大行动”走深走实。探索开展碳资产运营工作。会同山东绿碳科技有限公司,继续探索开展全市碳资产统一管理、运营工作。积极开发国家核证自愿减排碳汇项目,提升市域重点企业双碳能力建设。

三是扎实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压实县市区主体责任,建立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督促县(市、区)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项目建设。充分挖掘典型经验,上报至省发改委,为争创省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奠定基础。

四是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取得成效。根据《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技术指南》,邀请专家指导曲阜、嘉祥、微山三个试点县开展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争取省财政补助资金对三个试点县给予支持。指导各县(市、区)立足本地特色,及时总结经验,努力探索相结合的典型案例,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典型经验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