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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
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17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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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17日至6月16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对市发改委党组进行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回头看10月13日,专项巡察组向市发改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发改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诚恳接受专项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坚决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市发改委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心怀“国之大者”,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市发改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讲政治、讲大局,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研究粮食安全工作,带头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督促提醒分管负责同志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多次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要问题和关键环节,靠前指导、督进度、抓落实,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有力地推动了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及市保障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对照专项巡察组反馈问题,逐一明确责任科室,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形成《关于落实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松,以“钉钉子”精神逐项落实整改,从严从实从快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强化成果运用。针对反馈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巡察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充分发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采取电话调度、实地检查、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对相关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及时向委主要负责人汇报,推进整改工作不断走深走实。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2021年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1.个别问题整改没有做到举一反三,系统整治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抓好整改落实,市发改委党组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针对整改工作没有举一反三的问题开展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党组书记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委党组牵头主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具体科室组织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目前市县两级发改部门均已成立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落实的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统筹协调监管力量,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粮。指导县(市、区)加强辖区内粮食执法机构、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均能确保达到至少2名粮食执法人员要求。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培训班,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粮食执法人员开展培训,市县两级共计50余人参加,进一步强化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

四是压实监管责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市、区)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统筹政策性粮油出库监管、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等各项检查任务,全市政策性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存储安全,粮食流通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二)关于对粮食安全“国之大者”重要内涵认识不深方面问题

2.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纳入“第一议题”

二是多层面学贯“国之大者”。委领导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切实扛牢政治责任。第一时间订购《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确保县级领导人手一本、业务科室每科一本。委党组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班子成员及分管负责人学习研讨后,形成学习心得体会,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将《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论述摘编》纳入支部学习内容。围绕学贯习近平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涉粮科室人员自学计划,进一步加强粮食安全理论知识学习。

3.“依法管粮”法治意识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依法管粮”责任意识,系统梳理粮食业务系统内34个法律规章制度并印刷成册,组织市县两级涉粮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规则意识。

二是强化粮食系统规章制度培训,组织市县发改系统和承储企业开展学习,重点围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专项解读开展政策专题宣讲,同时市县发改和企业粮食工作人员通过个人自学方式,进一步学习粮食领域法律规章制度文件,切实提高涉粮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全面做好普法宣传,制作粮食法律法规宣传展板1个、宣传横幅4个、宣传单500份,利用“10·16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关键节点开展普法活动,深入社区和基层粮库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三)关于落实“推进粮食产业振兴走在前”要求有差距方面问题

4.促进粮食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布局方面统筹聚力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分析研判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巡察反馈后,委党组从我市粮食产业实际出发,认真研判经济形式下滑对粮食产业带来的冲击,制定印发了《济宁粮食物流关键节点建设实施方案》,参与了江北粮食物流园规划专家评审会,持续巩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成果,推动区域性粮油购销网络和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以点带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产业链向两端延伸。

二是培育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建设。巩固第一轮优质粮食工程1个示范县、5个示范企业成果,抓好本轮优质粮食工程2个省级示范项目示范带动作用。着力在适度加工和精深加工上下功夫,推动企业在品牌宣传、技术改造、产学研相结合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整改以来,先后组织16家辖区内优质粮油加工企业参加第四届山东粮油产业博览会,组织5家好粮油企业参加“齐鲁粮油中国行”推介会(南京、南宁、沈阳等);组织4家煎饼企业参加山东(泰安)煎饼展览会;组织2家申请“齐鲁粮油”暨省级“好粮油”产品遴选和“齐鲁粮油”公共品牌的商标使用权,通过各种平台的展销、宣传和推介等活动,我市本土粮油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推动粮食企业升规纳统。2023年度,9家粮食加工企业纳入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企业包括面粉加工2家、大米加工3家、粮油销售2家、粮食收储1家、医药1家,为我市粮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落实上级《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要求有落差,未及时跟进督导项目建设情况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按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通过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项目平台定期对两个省级优质粮食工程示范项进行调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加强与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请示汇报,在下一步争取相关政策项目时,事前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事中压实承建县市区及项目单位责任,及时有效跟进相关项目进度,及时帮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事后及时组织第三方审计、市县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规范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流程。

二是加强督导推进。严格执行《山东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切实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市县两级发改部门不断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力度,同时认真配合省市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现场查看项目建设进展、查阅项目资料,拧紧责任链条。

三是做好项目验收备案。指导两个优质粮食工程省级示范项目已分别于2023年底前完工并进行了第三方审计,相关项目验收情况已按要求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四)关于粮食购销领域链接风险防控不严,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6.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党组例会制度。整改以来,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工作,传达学习上级精神、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其中,涉及粮食工作7次。

二是党组会研究政策性费用补贴事项。2023年12月,市发改委党组会研究2024年市级政策性粮油贷款利息、保管及轮换等费用补贴拨付事项,并按程序及时进行了拨付。

7.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落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指导涉粮科室,结合科室职责,围绕轮换计划、项目申报、粮食仓储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逐一排查潜在的权力运行、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纪律作风风险,发现风险点3个,并根据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针对性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12条,切实筑牢抵挡廉政风险的坚固防线。

(五)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问题

8.制度执行落而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格落实《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指导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发挥政策执行主体作用。全面排查市级储备粮库存现状,依据年内库存检查、春秋粮油普查情况,结合库存储备年份、质量等因素,经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提报2024年市级储备轮换计划请示文件后,2023年12月,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农发行联合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度市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

(六)关于通过“市县联动、以下看上”发现问题方面问题

9.应急供应网点工作未形成闭环,存在管理漏洞,离规范化、标准化要求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实现全覆盖。指导县市区对辖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全面排查,全市应急供应网点达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设1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标准要求,实现应急供应网点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是强化培训。截至目前,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辖区应急培训20余次500余人次,集中学习国家粮食应急保障政策等,进一步加强网点工作人员安全知识、服务规范、业务技能等,提升履行应急保供任务的责任意识

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与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签订应急保障协议书,定期检查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运营状态,并将辖区调整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每季度按要求录入国家粮食应急保障系统,实行线下检查与线上管理备案相结合

10.统筹推进网点建设工作措施不得力,推进较慢且面上进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指导。同市财政局召开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提升改造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提升改造工作,提高工作质量、效率。

二是强化督导。强化调度力度,对全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提升改造进展情况调度20余次。会同市财政局赴有关县(市、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现场检查,全市参与提升改造的应急供应网点均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11.“强监管”责任压得不实,联动机制运行不畅,监管合力不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监管职责,指导县(市、区)结合职能职责,对涉及粮食流通领域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边界。

二是督促县(市、区)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购销领域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指导县(市、区)紧盯2024年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夏秋粮收购监督检查等重点工作召开联合监管会议,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合力。

三是提高联合检查合力,联合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农发行济宁市分行印发2024年粮食领域部门联合检查计划,同步督促县(市、区)统筹制定联合检查计划,为扎实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指导县(市、区)适时组织开展各类检查,市县发改部门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扎实开展联合检查,期间共联合查办涉粮案件5件,切实维护辖区内粮食流通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区域粮食安全。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拼劲,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扛稳保障辖区粮食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充分运用好整改工作成果,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精心谋划、狠抓落实,切实守好管好“济宁粮仓”

(二)强化责任担当。持续巩固粮食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专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市发改委党组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整改到位的,保持整改措施不放松,严格贯彻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重现。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真正落实到收储执行主体、承储企业负责人,切实做到“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集全市之力确保粮食安全。

(三)强化履职担当。始终坚持把整改落实与推动粮食安全工作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全面执行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多渠道多角度多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管理能力;健全联合检查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整改实效,努力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推动粮食工作向更高质量、更高水平迈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15451;电子邮箱jnsfgwlscb@ji.shandong.cn

 

中共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24年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