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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济宁市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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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域,对新旧动能转换具有引领支撑作用。

(二)参照《山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修订)相关数据标准

1、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10%。

2、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三)申报企业无失信惩戒、行政处罚记录。

(四)已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年内不得再次推荐该企业进行申报。

二、组织程序

(一)各县(市、区)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推荐3家企业参与此次申报,高新区获批2022年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督查激励,可推荐5家企业参与申报。请各县(市、区)筛选申报企业后填报《拟申报济宁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汇总表》(见附件1),并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出具正式推荐审核意见。

(二)拟申报企业按照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提纲编制模板(附件2)编制申请报告。如现有企业技术中心需调整更名的,请组织相关申请材料(企业变更申请,加盖企业公章;工商注册变更登记表;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变更文件);县市区变更请示,一并提交我委。

(三)此次申报工作不再集中受理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414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PDF)、拟申报济宁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汇总表(EXECL)项目申请报告(PDF)、企业技术中心名称变更有关材料,发送至高技术科邮箱:jngjsk@163.com

附件:1、拟申报2023年济宁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汇总表

2、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提纲编制模板

3、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13)

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317



附件1.济宁市拟申报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汇总表.xlsx

附件2.2023年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提纲模版.docx

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13.xls

附件4.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