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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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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济宁高新区发改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经发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提升企业综合创新能力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开展2023年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心定义

市工程研究中心是根据科教强市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战略需求,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服务制造强市重大战略任务、支撑保障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为目标,由研究开发能力和综合实力较强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共同设立的创新联合体。市工程研究中心是济宁市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中心主要任务

(一)面向国家、省市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

(二)以市场为导向,分析研判产业发展态势及需求,开展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研制重大装备样机及其关键部件。

(三)实行开放式服务,承接各类主体委托的科研开发及工程化研究任务,为行业提供技术开发及成果工程化的试验、验证环境。推动技术转移和扩散,持续不断地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的先进技术、工艺及装备。

(四) 开展国际、国内技术交流与合作,主持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团体等标准制定,为行业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五)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研人才,培养专业化技术人才,探索人才激励机制,搭建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人才库。

(六)为培育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做好储备。

三、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应当是济宁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参与共建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

(二)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三)拟申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12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600万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40名。

(四)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有关要求

(一)请按照《通知》要求,筛选提报2拟申请2023年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名单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核心区域及辐射区域(高新、兖州、邹城),可推荐3家企业参与申报组织申报单位编制申请报告附件2并对申报条件、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出具审核意见

)此次申报不再提交纸质版材料,请于121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PDF)、拟申报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汇总表(EXECL项目申请报告(PDF)发送至高技术科邮箱:jngjsk@163.com

 

附件:1、申报济宁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

           2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

               4《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填写及证明材料有关要求说明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07

附件1:申报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xlsx

附件2:《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x

附件3: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及附表.docx

附件4:《济宁市工程研究中心评价数据表》填写及证明材料有关要求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