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管理,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济发改粮食物资储备〔2021〕335号)要求,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公示及认定结果,现将济宁市应急供应网点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
联系电话:0537-2315451
电子邮箱:jnsfgwlscb@ji.shandong.cn
附件:济宁市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拟定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