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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21-10-12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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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下达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在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充分体现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在规划衔接过程中,将安全生产监管设施、执法能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统筹考虑。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发布实施应急管理部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研究安排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基础设施、执法装备、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撑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隐患治理等所需预算内投资,并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在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制订重大政策工作中,以安全为前提,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功能区建设、重大产业项目和生产力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

3、参与对不符合工业发展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布局不合理的矿山、化工等企业关闭及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4、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承担救灾物资管理的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确定救灾物资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应急管理部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5、将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认定并推送的安全生产违法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信用信息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公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失信联合惩戒工作。

6、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