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发改委执法检查结果公示
为全面做好责任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市发改委根据《济宁市发展改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的“抽查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结果已及时通过省工作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行公示,无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