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动态>通知公告
2020年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面试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0-10-19 08:36
浏览次数:
分享

为做好2020年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面试工作,按照《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公告》要求,现将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第四批“优才计划”面试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

具体时间:上午09:00—11:00

面试地点: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22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对过,原济宁粮食局院内)。

二、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三、面试考场

面试考场设在原市粮食局院内,办公楼四楼。考场设置候考室、面试室、休息室。

四、面试考官

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考官4名。

五、面试程序

(一)入场。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考生到达后,凭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在签到处签到,上交通讯工具,工作人员核对面试人员身份。

(二)抽签。面试前15分钟,考生在候考室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在《考生面试抽签顺序登记表》上签字。在抽签开始后、面试开始前到达候考室的考生,从剩余签号中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上午09:0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三)答辩。到达规定开考时间后,工作人员引领考生到面试等待区候考,经主考官同意,监督员通知考生入场面试。考生思考和答题时间共计10分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

(四)评分。考生答辩完毕后,考官对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量化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考官量化打分平均值作为考生面试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五)公布成绩。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须当场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考场。

六、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部门、引才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面试工作办公室,负责面试组织实施及管理服务工作。面试聘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优才计划”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