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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变更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7-09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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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济宁市价格认证中心有关登记事项已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变更,现公告如下:

1、单位名称变更:由原“济宁市价格认证中心”变更为“济宁市价格事务服务中心 ”

2、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由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认证有关政策法规;受同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仲裁、行政执法机关或机构委托,办理刑事、民事和经济案件及经济纠纷中涉及到的标的物价格鉴证认定业务;承担同级纪检监察及税务机关提出的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涉案、涉纪、涉税财物价格鉴定(认定)的复核裁定工作;负责对各类市场主体价格行为的合法性和价格水平的合理性进行认证;承担全市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变更为“负责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专项调查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家和省、市下达的常规成本调查和专项调查等事务性工作,开展成本收益分析,为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开展本级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委托)的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业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案物品价格复核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及以涉税为重点的涉行政事项价格认定事务性工作;承办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举办单位变更:由原“济宁市物价局”变更为“济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办公室、济宁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济宁市价格认证中心

                     2019年6月27日